醉酒驾车接孩子 心大父亲被获刑
发布时间:2022-10-17 点击数:10153
近日,江西省芦溪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醉酒驾车案,以被告人刘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2022年04月05日18时许,刘某与朋友一起吃饭席间喝了酒,走路回到家中休息片刻后驾小车去往小区接女儿,途经丰泉村路段时被交警当场查获。经鉴定,刘某当日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11.72mg/100m1,系醉酒。
法院经审理认为,刘某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其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且自愿认罪认罚,可从轻处罚;其具有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的情形,从重处罚。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适当。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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