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花县首例涉养老诈骗案作出一审判决
发布时间:2022-10-12 点击数:10828
9月28日,莲花县人民法院以招摇撞骗罪判处被告人贺某有期徒刑一年。该案是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期间莲花县法院判决的首例涉养老诈骗犯罪案件。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2年2月至4月期间,被告人贺某假冒莲花县民政局或乡政府民政所工作人员,采取帮助办理低保的手段,专门针对老年人实施诈骗4起,获取非法利益5200元。案发后,被告人贺某已全部退赃并发还给受害人。
法院认为,被告人贺某以谋求非法利益为目的,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针对老年人进行招摇撞骗,损害了国家机关的威信和正常活动,侵犯了公民财产权益,应以招摇撞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结合被告人具有坦白、认罪认罚、积极退赃、有多次犯罪前科且构成累犯等犯罪情节,法院对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予以采纳,遂作出上述判决。
警示意义:被告人贺某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帮助办理低保为手段,以骗取老人的“养老钱”为目标,实施诈骗犯罪,属于典型的养老诈骗案件,此类案件给受害人带来的不仅仅是单纯的经济损失,更会影响到被害人晚年生活的质量。
莲花县法院在此郑重提醒: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老年人群体一定要提高警惕,擦亮眼睛,切莫贪图利益,盲目相信所谓的“好事”,谨防落入养老诈骗骗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