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栗镇关于严厉打击非法生产、运输、储存、开采的通告
为进一步维护我镇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切实保障全镇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就严厉打击花炮非法生产,危险化学品非法运输、经营,非法开采等行为通告如下:
一、打击范围
1、烟花爆竹引火线“一条龙”非法生产。
2、烟花爆竹企业非法发放下手。
3、非法运输、非法下单、非法储存、非法经营鞭炮烟花引火线及原材料。
4、非法运输、储存、经营成品油。
5、非法运输、储存、生产、经营危险化学品。
6、非法开采、买卖矿产资源行为。
二、打击措施
1、烟花爆竹引火线“一条龙”非法生产业主一律依法刑事拘留,并拆除非法生产窝点。对提供非法生产场所的一律依法治安拘留。
2、企业有以上任何非法生产行为的,第一次对企业实行停产整改一个月并处罚款伍仟元,第二次停产整改两个月并处罚款壹万元,三次以上将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处罚款贰万元,情节严重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3、非法发放下手,第一次依法治安拘留并处罚款伍仟元,两次以上依法刑事拘留;非法经营鞭炮烟花的零售店,第一次停业整顿,两次以上一律没收并处罚款。
4、非法运输、储存、经营成品油和非法运输、储存、生产、经营危险化学品行为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进行依法处置。
5、矿产资源非法开采、买卖等违法行为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进行依法处置,同时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贰万元以上的罚款。
三、举报奖励
1、举报“一条龙”非法生产情况,经查属实的给予10000-30000元奖励。
2、举报烟花爆竹企业非法发放下手,经查属实的给予2000-5000元奖励。
3、举报非法运输、非法下单及其它花炮非法生产行为的,经查属实的给予1000-3000元奖励。
4、举报非法运输、储存、经营成品油和非法运输、储存、生产、经营危险化学品行为的,经查属实的给予5000-10000元奖励。
5、举报矿产资源非法开采、买卖等违法行为的,经查属实的给予5000-20000元奖励。
四、举报途径
1、举报地址:上栗镇人民政府打非办(一楼进门左转)
2、举报电话:
18279973699(谢)
0799-3683096(应急管理所)
0799-2099110(上栗镇派出所)
3、政府承诺将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严格保密。
上栗镇人民政府
2022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