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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纪宣:坚决依纪依法查处失职渎职行为

发布时间:2026-09-23 点击数:15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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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省纪委监委坚持贪污贿赂、失职渎职一起查,严肃查处了一批失职渎职典型案件。近期,江西日报“履职镜鉴”专栏陆续刊发5篇稿件,传递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的鲜明导向。

为强化警示教育,现将相关稿件集纳转发,并配发《坚决依纪依法查处失职渎职行为》评论文章,全省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深刻汲取教训,引以为鉴,自查自省,不断强化履职担当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不断凝聚起推动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强大合力。


履职镜鉴 | 坚决依纪依法查处失职渎职行为


近期,江西日报“履职镜鉴”专栏披露了我省一系列失职渎职典型案例,这些人不仅造成巨额国有资产重大损失,还破坏政治生态、扰乱市场竞争、影响营商环境、贻误发展良机。他们受到党纪国法严惩的事实再次表明: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这是制度的刚性,更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内在要求。

实践证明,失职渎职与贪污贿赂往往相伴相生。失职渎职之害,绝不亚于贪污受贿。贪污受贿是“主动伸手、以权谋私”式腐败,而失职渎职则是“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式犯罪——看似“不拿不占”,但却把责任当“儿戏”,在其位不谋其政、任其职不尽其责,更有甚者权力观扭曲,把公权当“私器”,大搞权钱交易。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对这些不作为乱作为行为,必须从严惩治。

让失职渎职者付出代价,必须坚持贪污贿赂、失职渎职一起查。全省各级党组织要扛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权力运行和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的监督,理清岗位权责边界,健全完善权力运行监督机制,压缩权力寻租空间。纪检监察机关肩负查处失职渎职犯罪的重要职责,要提高思想认识,坚持贪污贿赂、失职渎职一起查,紧盯信访反映公职人员违规用权、徇私舞弊、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线索,紧盯巡视巡察、审计、行业监管发现的因违规决策等造成重大损失问题,紧盯贪污受贿案件中暴露的国有资产重大损失问题,深挖细查背后的失职渎职问题,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督促广大党员、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自觉按科学规律务实干事。

严查失职渎职行为必须坚持实事求是、辩证施策,坚持严查失职渎职与精准容错纠错相统一。要提高全面辩证把握问题能力,科学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厘清经济周期、市场环境、改革探索等因素与领导干部违规决策过程中的渎职行为,既划出红线、亮明底线,严肃查处滥用职权、失职渎职行为;又树立导向、撑腰鼓劲,旗帜鲜明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在遵规守纪的前提下放开手脚干事创业,不断凝聚起推动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强大合力。


履职镜鉴 | 走不通的“快车道”


开发区是经济发展的主阵地,必须以高质量发展为核心目标,不断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但有些领导干部却背离高质量发展要求,盲目决策上项目,严重贻误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某开发区党工委原书记李宇程(化名)就是这样的反面典型。

作为开发区“一把手”,李宇程每天不是想着如何履职尽责、干好工作,而是煞费苦心琢磨如何出点“成绩”,好让上级领导看见。此时,一个“高大上”的项目进入他的视线。

在了解到该项目有关背景后,李宇程不遗余力推进双方合作。他违反决策程序,在未开展尽职调查、未履行预审流程、未经集体研究的情况下,盲目与对方公司签订投资合作协议,成立合资企业。其后,又在项目还没启动时,一次性支付巨额共建经费给合资企业,想着快马加鞭投入生产经营。

不仅如此,为掩人耳目,李宇程还以高质量发展要打破常规、敢于改革创新为借口,刻意阻碍相关机构对合资企业进行监管。其后,在审计部门明确指出项目的生产设备采购涉嫌虚报价格、政府巨额投资存在损失风险的情况下,李宇程仍不管不顾。他非但拒不同意采取民事诉讼或刑事立案及时止损挽损,还通过公权力协调贷款、借款等方式继续推动项目建设,给合资公司“输血”还贷。

纸终究包不住火,该合资企业最终由于先天不足、积重难返,开工即破产,并因资不抵债被清算。李宇程的这次任性决策,共计造成7400多万元的国有资产损失,他也因犯受贿罪、滥用职权罪等被依法审查起诉,为自己大搞政绩工程的错误行为付出沉重代价。

【案件点评】

招商引资、项目引进的出发点,是为地方产业提质、实体经济增效。但有的领导干部却念歪了经,企图靠“堆项目”给自己脸上贴金。

这一案件,暴露出少数领导干部政绩观严重错位,把个人仕途凌驾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之上。他们打着发展的旗号滥用职权、任性用权,无视制度规定,践踏党纪国法,最终只能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案为鉴,树牢正确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的首要任务,把全部的心思和精力用在实打实走好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之路上,真正做到为民造福、为民谋利。


履职镜鉴 | 失控的“小算盘”


一个国有金融企业负责人滥用职权,会带来多大的危害?某省直公司原负责人刘明强(化名)的案例给出了一个触目惊心的答案:经济损失超5亿元。

作为单位“一把手”,刘明强本应带领公司承担起国企的职责使命,积极为地方发展赋能。然而,他却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当成个人谋私的工具,肆意妄为。

2017年,省外某上市公司因盲目扩张、无序发展导致资金枯竭。经人牵线请托,该公司法人代表找到刘明强帮忙融资。收受好处后,刘明强对该公司的大额融资需求未作详细尽职调查,甚至无视已发现的风险,一意孤行签字放款。

按照相关制度,大额的融资审批有着严格的规定。但刘明强知纪违纪,刻意安排下属将这笔大额业务一分为二,分别以总公司和子公司名义,收购上述企业的债权,以形式合规的方式行变相融资之实。最终,在刘明强的干预下,虽然融资方未提供价值充足的资产抵押担保,且有人明确提出反对意见,但该笔融资仍成功放款。

仅数月后,上述融资企业就爆发了严重债务危机,停止付息,继而彻底违约。后该企业宣告破产,债权无法收回。

这并不是刘明强第一次无视风险、独断专行。此前,另一家公司负责人就“搭”上刘明强,请托融资。当时该公司经营状况不佳、抵押物不足,明显不具备融资资格。但刘明强仍强行拍板,要求相关负责人发放贷款。

贷款到期后,面对企业无力偿还的情况,刘明强不仅未及时采取止损措施,反而再次违规批准展期。最后,该公司宣告破产,同样造成重大国有资产流失。

时间来到2018年,刘明强的一名相关利益人、下属公司负责人,在处理外省一融资项目时严重失职,致使公司被骗。为帮助他摆脱责任,刘明强采取“移花接木”方式,找到一家有融资需求的外省某公司,让对方“帮忙”收购相关项目。刘明强随后安排为该公司大额融资,并违规降低融资利率,最终该笔业务变成了风险项目,投入的巨款成了刘明强以公济私的“赎金”。

刘明强最终因犯受贿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等,被判处有期徒刑。

【案件点评】

金融国企掌握的是国有资本,承担的是防范风险、保值增值的责任,每一笔融资、每一次投资都关系国有资产安全。

刘明强长期身处金融领域领导岗位,很清楚风险底线和监管要求,却在利益驱使下把专业判断让位于个人意志,把制度约束变成可以随意突破的“弹性空间”。面对明显不符合要求的融资项目,他无视风险预警、压制反对意见,拆分项目规避监管。从表面上看是一次次错误决策,实质上反映的是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和责任意识的全面失守,更折射出政绩观、权力观的严重偏差,最终酿成巨大损失。

此案深刻警示,手握公权力的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把心思和精力用在正确履职尽责上,把什么能干、什么不能干、为了谁干、应该怎样干搞清楚,让“按规矩办事、按规矩做事”成为自觉行动,管住“用权任性”之手,始终做到位高不擅权、权重不谋私,坚决防止权力越位、缺位、错位。


履职镜鉴 | “天价补偿”背后的猫腻


项目建设征迁过程中,本应依法依规核定的苗木补偿,却在权力干预下被评估出远超正常标准的补偿价格,甚至连评估公司都拒绝出具报告。这看似荒诞的一幕背后,是一起值得警醒的案件。

王念林(化名)时任某开发区主官,负责该开发区内一重点项目建设的配套征迁工作——该项目是全省重点工程,承载着推动相关产业发展的重任。在这样一个重大项目实施过程中,王念林却背离职责使命,打起了个人的“小九九”,滥用职权为相关企业谋利。

当时,项目建设征迁范围内的一家民营企业种植了大量苗木。为了获得更多补偿,该公司一名股东找到王念林,请求帮忙提高苗木补偿价格,给出的回报条件是为其个人“进步”提供助力——双方一拍即合,一场各取所需的交易就此展开。

王念林先是要求工作人员把上述公司位于红线范围外的苗木也纳入征收范围,接着拍板决定对该公司一批被依法处置的树木给予高额补偿。此外,他还擅自套用其他区域更高标准的补偿政策,帮助该公司谋利。

第一家接到评估任务的资产咨询公司核算之后,发现补偿金额明显虚高,拒绝出具报告。不得已,王念林只好找到第二家公司来配合“操作”,完成相关评估工作。

随着补偿金源源不断拨付到位,王念林梦想着在仕途上能更上一层楼。但事实上,对方根本没有所谓的“关系”,王念林企图靠着商人“接天线”谋上位的想法最终打了“水漂”。

后经重新评估核算,上述公司实际获得的补偿款远超依法应获得的补偿金额。王念林滥用职权的行径,造成国家经济损失4600多万元。

【案件点评】

一笔本应依法依规核算的征迁补偿,最终沦为权力寻租的工具。本案的实质,不是简单的补偿过高,而是领导干部将公共资金异化为谋取个人利益的工具,严重背离了党员领导干部“为民用权、为发展尽责”的根本要求。

巨额征迁补偿资金,在王念林眼里不是需要守护的公共资源,而是用于个人攀附关系和交换利益的筹码。这种扭曲的权力观,是其滥权行为的根源,也是腐败滋生的温床。更值得深思的是,从违规扩大征迁范围、人为抬高补偿标准,到操纵评估结果,一系列明显违法违规的操作却畅行无阻,暴露出在权力运行中“一把手”说了算、监督制约形同虚设等深层次问题。

领导干部岗位特殊、位置重要,在重大事项、资源配置等方面有较大话语权,决不能滑向任性用权、擅权妄为的歧路。我们要以案为鉴,严守权力边界,依规依纪依法办事,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确保每一笔公共资金使用都发挥最大效益。


履职镜鉴 | “招商豪赌”的代价


一个资金链存在严重风险、已资不抵债的企业,一份明确示警项目存在重大风险的调查报告,一条上级划下的资金安全红线……尽管警钟一再敲响,某县委原书记赵华昊(化名)却为了个人政绩选择视而不见,最终换来的是厂房停工、经济纠纷,以及超过3亿元的巨额国有资产损失。

事情的起因,是一桩看似“大手笔”的招商引资。当时,急于出政绩的赵华昊看上了一个预计投资数十亿元的产业园项目。投资方打着“振兴民族产业”的旗号,宣称要投资建厂生产高新技术产品,既能创造经济效益,又能赢得社会声誉。

然而,名利双收的预期背后,却潜藏着随时可能引爆的“雷”。该县相关负责人发现该集团资金链存在明显风险,及时向赵华昊作了汇报。

按照相关规定,引进存在风险隐患的企业必须审慎决策,但赵华昊对此毫不在意——在他看来,只有上大项目才能做出亮眼的成绩,才能被上级领导“关注”,风险隐患则被他抛诸脑后。在这样的错误政绩观驱使下,赵华昊未安排专业人员开展全面尽职调查,便执意推动县政府与该集团签订投资协议,成立合资公司推进项目。

签约后,上级政府在相关审核会议上要求,该县必须对项目做好全面尽职调查,财政投入的资金必须全部用于购地、厂房建设,不得挪作他用,否则项目不予通过。

赵华昊不得不启动尽职调查,结果发现该集团已资不抵债,项目出资能力和回购能力均存疑,现有合作模式存在严重风险。但一心想要上“大项目”的赵华昊再次选择装聋作哑,既不向上级如实报告问题,也不叫停项目,反而不顾风险强行推进。

不久后,该集团实控的相关企业通过违法串标,中标合资公司的设备采购项目。为了尽快出“政绩”,赵华昊选择“一条道走到黑”,违规拍板将县里注入的国有资金用于设备采购。就这样,真金白银源源不断流向这家已经摇摇欲坠的企业。

案发后,经专业评估,发现这批合资公司高价购置的设备实际价值竟不到支付金额的十分之一。如今,上述设备生产企业已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力继续履约,合资公司生产线全面停工。

事后,经全面核查,赵华昊违规决策、滥用职权推动的这场“招商豪赌”造成了巨额国有资产损失。他也因涉嫌滥用职权罪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受到党纪国法严惩。

【案件点评】

歪脖树做不成顶梁柱,假作为干不出真业绩。赵华昊把地方发展当成个人升迁的筹码,把国有资金当成追逐政绩的赌注,最终不仅让“大项目”沦为“大包袱”,自己也为任性用权、盲目决策付出了沉重代价。

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一把手”要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以案为鉴,坚决摒弃“工作失误不犯法”“钱不入个人腰包不算腐败”等错误认识。在决策时,要多打利民惠民的“大算盘”,少打急功近利的“小算盘”;在招商引资时,要既算发展账,也算风险账,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在履职用权时,要严格依法依规决策,坚决防止脱离客观实际、违背发展规律、漠视群众需求的乱作为。


履职镜鉴 | 底线失守的“守门人”


手握项目审批监管权,本应守好“责任田”,却为谋取私利违规插手项目运作,为不法商人谋取利益……省直某单位中层干部孙小华(化名)的违纪违法案件,再次警示党员干部必须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

孙小华长期在该单位业务一线工作,手握相关行业的项目审批、监管等重要职权。2012年,某民营企业与某县政府签订了相关开发项目协议。不久后,该企业负责人陈明(化名)获悉国家将出台政策规定,新规实施后将直接影响后续项目开发。为规避政策调整带来的影响、攫取更多利益,他在项目尚未立项审批的情况下便仓促组织施工,企图蒙混过关。

不久后政策出台,当地政府依据新规决定解除与该企业的原合作协议,对违规抢建项目不予立项、验收。眼看“煮熟的鸭子”要飞了,陈明辗转找到孙小华“求助”,并承诺事成之后给予好处费。孙小华授意其先通过信访渠道向上级部门反映情况,待信访件流转至本单位后,再由自己出面协调解决。

陈明按照这一谋划寄出信访件。信访件随后果然流转至孙小华所在单位,一场违背原则的“协调”就此上演。孙小华先是代表行业主管部门主持召开协调会,要求相关地方政府开展调查核实。其后,当地政府两次报送调查情况,均认定信访反映事项不属实。然而,孙小华早已“屁股坐歪”,仍以各种理由执意要求当地政府继续履行原合作协议,最终导致国家资产资源严重流失。

慷国家之慨,谋个人之私。最终,孙小华因为严重违纪违法被留置,受到党纪国法严惩。

【案件点评】

孙小华案是一起典型的领导干部滥用职权、权钱交易案件。面对已经被依法叫停的违规项目,他非但没有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反而滥用手中权力,主动干预行政处置,向地方政府施压,突破制度红线,为不法商人谋取非法利益大开方便之门,并借机收受好处。其公权私用、以权谋私行为,严重损害国家利益,严重破坏市场秩序和公平正义。

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只能用来为党分忧、为国干事、为民谋利,决不能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滥用权力终将受到纪法严惩。全省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深刻吸取案件教训,始终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牢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以忠诚干净担当践行初心使命。



编辑:李锡念

来源:廉洁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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