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属实!萍乡多名群众获得现金奖励
为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举报工作和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落地见效,加强安全生产社会监督,鼓励群众举报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激励从业人员主动排查身边隐患,切实将风险消除在萌芽状态,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现公布我市近期3起安全生产举报奖励案例和4起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案例。
一、安全生产举报奖励案例
(一)举报查处零售店超量储存烟花爆竹
2026年4月14日,莲花县应急管理局接群众举报,反映高洲某民俗店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经查,该店虽持有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但存在许可范围外储存行为,现场查获爆竹1件、奠字烟花27件,超过核定储量,举报属实。上述行为违反《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相关规定,莲花县应急管理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按照相关规定,市应急管理局奖励举报人3000元。
(二)举报查处非法储存烟花爆竹
2026年5月19日,芦溪派出所接群众举报,反映芦溪镇某杂货店内存放十一箱米兰之夜烟花,四件爆竹,二十股(小型)春雷炮,所储存的烟花爆竹用于批发部售卖,举报属实。目前已对该店老板阳某行政拘留5日。按照相关规定,市应急管理局奖励举报人3000元。
(三)举报查处非法买卖烟花爆竹
2026年5月20日,芦溪派出所接群众举报,反映芦溪镇东阳村林某在芦溪某烟花爆竹厂拿12箱米兰之夜烟花用于抵偿其在该烟花爆竹厂的印刷货款,遂将12箱米兰之夜烟花非法售卖给一家超市,举报属实。目前已对林某行政拘留5日、追缴违法所得840元。按照相关规定,市应急管理局奖励举报人3000元。
二、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案例
(一)非煤矿山领域
2026年5月5日,莲花县黄田镁质粘土矿现场指挥作业人员在进行边坡安全巡查时,发现M4矿体5#-7#拐点边坡有坍塌迹象,平台边坡出现裂缝,不及时处理存在极大安全风险,对运输车辆和行人造成极大的安全隐患。现场指挥作业人员发现隐患后及时报告矿长及安全管理人员,经及时整改和隐患排除,在道路上拉警戒线、立标识牌,禁止过往车辆和行人通行,该处隐患于次日发生坍塌,冲毁排水沟,阻碍道路交通。针对该处隐患,如未及时发现并采取预防措施,将会发生严重后果。根据该矿制定的安全事故内部报告奖励制度规定,给予该员工现金奖励1000元。
(二)燃气领域
2026年6月18日,萍乡市港华燃气有限公司安检员在入户安检过程中发现,用户洗菜盆下潮湿,接口处出现严重锈蚀,穿孔并有泄漏,浓度已达到15%LEL,可能随时发生积聚达到爆炸范围。该安检员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先关闭阀门,开窗通风,并向公司报告,将锈蚀管道进行了更换,并提醒用户在日常使用水时,避免流入洗菜盆下面管道。根据公司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给予该员工现金奖励100元。
(三)民爆领域
2026年6月22日,江西萍乡国泰六六一科技公司84车间副部长在巡查中发现生产线各溶解罐依靠液位传感器,若出现传感器失灵或控制中断、信息干扰等问题时极易造成物料溢出,存在安全风险,遂即向矿调度室报告。企业领导立即组织人员现场核实,增设液位超高限位开关,控制进料系统,开关动作后自动切断进料泵电流,关闭阀门。企业按照《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的规定,奖励200元。
(四)卫健领域
2026年7月5日坊楼镇中心卫生院一职工,在院内通行区域时,发现院内2008年建成、使用超18年的木质瓦片雨棚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问题后,及时向院领导报告。该雨棚为患者、职工通行遮雨遮阳核心设施,长期受日晒雨淋、温差侵蚀,整体木质构架腐朽、瓦片松动破损,构件随时存在脱落、坍塌风险,极易砸伤过往就诊群众与院内工作人员。依据《医疗机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清单(试行)》第五条:房屋承重构件存在明显损伤、变形,随时可能丧失稳定和承载能力,判定为建筑类重大事故隐患。同时依据该院事故隐患内部举报奖励制度,经院会议决定对该职工给予500元奖励。
编辑:李锡念
来源:萍乡市应急管理局微信公众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