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届市委第十二轮巡察完成反馈
根据市委部署,十三届市委第十二轮巡察反馈工作已全部完成。本轮巡察对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含安源分局、湘东分局、经开区分局、武功山分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等4个单位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对芦溪县公安局、上栗县公安局、莲花县公安局等3个单位党组织开展提级巡察。
近日,4个市委巡察组分别向各被巡察党组织进行了反馈。市领导鲍峰庭、吴剑辉、程海腾分别出席巡察反馈会议并讲话。反馈会议分别传达市委书记刘烁主持召开书记专题会听取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向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通报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向领导班子反馈巡察情况,对抓好巡察整改工作作出部署。
反馈严肃指出了巡察发现的突出问题。有的被巡察党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入,结合实际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不够有力,推动工作高质量发展有差距;有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不到位,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坚决,作风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重点和关键领域风险防控存在漏洞;有的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到位,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有短板,干部队伍建设和基层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有的落实巡察整改政治责任不到位,推动问题整改不够有力,巩固深化整改成效有差距。
反馈强调,各被巡察党组织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坚定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的实际行动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要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坚持从实际出发、按规律办事,自觉为人民出政绩、以实干出政绩,拿出务实举措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要认真学习贯彻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和省纪委十五届六次全会精神,履行好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强化权力监督制约,完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巩固拓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要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加强领导班子、干部人才队伍和基层党组织建设,不断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反馈要求,各被巡察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把巡察整改与实施“十五五”规划、全面深化改革有机结合起来,与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结合起来,与推进中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结合起来,融入日常工作,融入职能职责,健全完善制度机制,推动系统整改,以整改实际成效推动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要加强整改监督,开展整改质效评估,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严肃追责问责。
此外,市委巡察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等有关方面处理。
(编辑:李锡念) 来源:市委巡察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