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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安源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选调工作人员工作公告

发布时间:2024-09-14 点击数:12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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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充实安源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伍,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区政府研究,决定面向全区选调15名工作人员到新组建的安源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工作,为确保公开选调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岗位及名额

(一)选调范围

全区各部门、各镇街事业单位中具有干部身份的在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的在编在岗人员(不含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和公共卫生、基层医疗卫生单位人员以及2006年1月1日以后非公开招录或非政策性安置人员);安源区2024年由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符合条件的可报考。

(二)选调岗位及名额

1.一线执法岗位10名;

2.财务岗位1名;

3.法制审核岗位1名;

4.项目工程岗位1名;

5.文字材料岗位2名。

具体岗位要求见附件1。

二、选调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持党的基本路线;

2.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心城市管理工作;

3.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年龄条件。具体年龄要求见岗位条件。年龄计算方法为:40周岁及以下,即1984年8月31日(含)以后出生;45周岁及以下,即1979年8月31日(含)以后出生;

5.近三年年度考核(2021-2023年度)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参加选调:

1.曾因犯罪受到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选调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在录用(聘用、任职)试用期内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违规聘干或聘干存疑的;

8.2006年1月1日以后非公开招录或政策性安置,进入事业单位工作的;

9.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宜选调的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本次选调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4年9月13日至24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节假日除外),逾期不接受报名。

报名地点:安源区城管局办公室(安源大厦12楼1216),联系人:郑慧明,联系电话:0799-6661071,13707997507。

所需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2份);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所报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近三年年度考核(2021-2023年度)备案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安源区选调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

(5)近期1寸正面免冠红底照片3张。

报名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资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责任自负。报名时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并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报考人员必须对本人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其录取资格。

(二)资格审查、笔试、递补、面试

1.资格审查

由区委编办、区司法局、区人社局、区城管局对报考人员联合进行资格审查,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发放笔试通知书。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弄虚作假、条件不符合的,取消其应试资格。

2.笔试

笔试按照1:3的比例设置开考比例,实行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主要测试文字表达能力,如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公文基础知识、城市管理业务能力等综合素质。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领导小组研究讨论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笔试时间:待定。

笔试地点:待定。

3.递补

进入面试环节的人员自愿放弃面试的或因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从本岗位未入闱人员中按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人员须通过资格审查后方能参加面试。无人可递补时,将组织现有入闱人员面试。面试通知书发放之后放弃的不予递补。

4.面试

本次选调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选调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察考生分析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应变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对入闱面试人员低于1:3的比例或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将设置面试成绩合格线,未达到合格线者不予聘用。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分笔试、面试。笔试、面试按百分制统一打分,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计入总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各项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四)体检、考察、公示、选调

1.体检

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规定实施。

2.考察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按岗位职数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由区资格审查组联合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考察不合格者,按照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同一岗位相同分数的一并纳入考察。

3.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4.选调

选调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且由区城管局考核合格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区人社局备案,试用期后须取得执法证,并由区人社局报区人事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按程序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四、纪律监督和责任追究

报考人员在选调过程中,查明有违纪违规违法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和责任追究。

五、其他注意事项

报考时,有存在资格审查及具体岗位条件疑问的,请拨打以下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799- 6661071(安源区城管局办公室)0799- 6690191(安源区人社局人事管理股)

监督电话:0799-6851969(安源区纪委区监委驻区城管局纪检监察组)


附件:

①安源区选调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工作人员岗位表

②安源区选调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工作人员报名表


安源区城市管理局

安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13日

附件①安源区选调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工作人员岗位表

附件②安源区选调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工作人员报名表

(编辑:李锡念)

来源:安源区城市管理局、安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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