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J·R***8、赣J·3***9.....萍乡这些车辆被点名!
发布时间:2024-09-06 点击数:12362
9月5日
萍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开发大队
发布《关于依法处理扣留车辆的公告》
对依法扣留逾期未接受处理的
318辆机动车辆、非机动车
进行清查处理
关于依法处理扣留车辆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4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2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9条、第107条,《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4条、《机动车登记规定》第30条之规定,萍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开发大队对2024年1月1日之前依法扣留逾期未接受处理的下列(附清单)机动车辆、非机动车共计318辆进行清查处理,现依法予以公告。
请被扣留车辆的驾驶人或者所有人、管理人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凭有效证件前往萍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开发大队接受处理,逾期不处理的,公安交警将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置。
附:扣留车辆清单
特此公告
萍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开发大队
2024年9月5日
(编辑:李锡念)
来源:萍乡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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