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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发布!萍乡市2024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规定

发布时间:2024-06-05 点击数:12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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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学生、家长速看

近日

市教育局网站公布了

《萍乡市2024年高中阶段

学校招生考试工作规定

相关信息如下

报名

按市教育局《关于转发〈关于做好 2024 年江西省初中学业水 平考试(中考)报名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萍教考字〔2024〕1 号)执行。

考试

考试时间:初三年级文化科目考试时间为 6 月17日至6月 19日,初二年级文化科目考试时间为 6月20日。


招生范围

1.普通高中类

所有公民办普通高中全面实行属地招生,严格按照教育行政 部门批准的招生计划、范围、批次和志愿录取方式同步招生。县 域普通高中面向本县域内招生,城区普通高中面向所在城区或若 干城区内招生,具体招生范围由市教育局统筹确定。

萍乡中学(含汪公潭校区、翠湖校区)、萍乡三中、安源中学、 萍乡实验学校、安源区乐源学校面向市直学校、安源区、萍乡经 济技术开发区招生。

各县区普通高中面向本县区进行招生。

湘东区麻山中学根据多样化特色办学需要,面向中心城区(市 直学校、安源区、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湘东区)进行自主招生。

2.职业高中类:中高职一体化长学制和普通中专、职业高中 (中专)、技工学校面向全市招生。


志愿填报

填报时间:

①6月9日-14日24:00 时,志愿填报;

②6月20日-24日24:00 时, 自愿修改志愿;

③7月中下旬,填报五年制高职(高专)、普通中专、省内其 它中职学校志愿,职业高中(中专)中高职对接(长学制一体化) 志愿。具体时间由省教育考试院确定。

优惠加分

1.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报考普通高中、 中 等职业学校,按照《江西省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 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赣公字〔2018〕58 号)具体规定执行。

2.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人民警察子女 报考普通高中、 中等职业学校,按照《江西省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人民警察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 (赣司人字〔2020〕9 号)具体规定执行。

3.军人子女报考普通高中、 中等职业学校,参照《关于印发 〈江西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赣政〔2022〕 302 号)具体规定执行。

4.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报考普通高中、 中等职业学 校,参照《关于印发〈江西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及其子女 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赣应急字〔2019〕49 号)具体 规定执行。

5.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过程中牺牲被认定为烈士的一线医务 人员的子女,在入学升学方面参照公安烈士子女优待政策执行。

6.农村二女不再生育和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子女加10分。(2016年1月1日后出生的农村二女和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子女,不再享 受中考优惠加分政策)

7.华侨子女、归侨及其子女、港澳同胞子女、台籍青少年考 生加10分。

8.少数民族聚居乡(村)的少数民族考生加10分。少数民族 考生优惠加分对象,根据江西省民族宗教事务局、江西省教育厅、 江西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少数民族考生民族成份审核确 认办法(试行)〉的通知》(赣民宗字〔2010〕20 号)文件审核确 认。散居的少数民族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9.萍乡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报考我市普通高中学校,按市 教育局《萍乡市“ 昭萍英才 ”计划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实施办法 (试行)》(萍教发〔2018〕41 号)具体规定执行。

考生能同时享受几种优惠时,只能享受其中最优惠的一种。


录取

(一)普通高中录取

1.分数线划定

录取省重点(含重点建设)高中的考生,其地理、生物学科 等第成绩、综合素质评价均要达B等(含) 以上。

录取一般高中(含民办高中)的考生,其地理、生物学科等 第成绩、综合素质评价均要达C等(含) 以上。

市教育考试中心根据下达的各校招生计划,遵从考生的志愿, 按分数高低,分批次划定全市各普通高中的统招和均衡招生录取 线,并划定全市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2025年起我市将全面实现均衡招生指标考前分配到校,分校 划定均衡招生录取线。

今年安源中学均衡招生录取指标继续到区(具体指标数由各 属地考试组织单位公布),分区划定均衡招生录取线和均衡招生最 低录取控制线。若有县区在划定的均衡招生最低录取控制线上有 未完成下达的均衡招生计划,市教育考试中心将在最低控制分数 线内对未录取的具备均衡招生资格考生重新排序,从高分到低分 进行调剂录取。

2.录取批次顺序

今年普通高中录取工作集中在7月份分批次完成。市教育考试 中心严格按照考生的志愿顺序、先统招均衡后自主招生、分数从 高到低、招生计划,对公民办学校分批次录取。已按志愿录取的 考生,不能再被其他学校录取。市教育考试中心在招生平台录取 的结果将是各校建立普通高中学籍的唯一凭据。

普通高中的录取批次:

从7月10日开始,分批次开展录取工作。

提前批次:江西海航实验班、萍乡飞行员实验班;

第一批次:萍乡中学、湘东中学、芦溪中学、上栗中学、莲 花中学;

第二批次:萍乡三中、安源中学、麻山中学;

第三批次:大安中学、莲花县坊楼中学、 民办高中。

3.录取办法

①江西海军航空实验班:根据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 年度海军航空实验班招录工作的通知》(赣教基字〔2024〕3号), 提前招生。

②萍乡飞行员实验班(设芦溪中学,咨询电话:7551987):招生方案报经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后执行,提前招生。

提前批次已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其他批次学校录取。

③文化招生:根据重点高中的招生范围,先统招再均衡招生 的原则,根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学校若存在报到 缺额情况,可降分按志愿补录一次(不得低于全市统一划定的普 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我市今年继 续将优质普通高中的统招计划按不低于 70%的比例,进行均衡招 生。普通高中学校起始年级班额控制在50人以内,合理压减大规 模学校,超标准班额的学校原则上中途不得转入学生。

按照“公民同招 ”原则,公办高中和民办高中统一报名、统 一填报志愿,统一划定录取分数线,统一在招生平台按招生计划、 学考成绩和志愿排序择优录取。民办高中若在报到后有计划缺额, 可补录一次。若还有缺额,经属地教育局同意,报市教育局批准, 可以适当补齐生源。各民办普通高中要在考前主动向社会公示其 招生章程(需报属地教育局审核备案),内容包括办学条件、收费 标准、招生计划、学生培养等方面,接受社会监督。

④自主招生录取:各校自主招生方案须经属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由市教育考试中心汇总收集后报省教育厅备案,并及时在考前向社会公布。自主招生方案必须包含招生范围、录取计划、专业分配、测试方法、录取程序、培养方式等。各学校自主招生录取列于本批次统招或均衡招生之后,主要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相关特长表现,招收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符合学校特色、低于学校当年统招或均衡录取分数线的学生。


(二)高、中等职业院校录取

萍乡市具有招生资格的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13所):萍乡市工业中等专业学校,萍乡市卫生学校,安源区职业中等专业学 校,湘东中等专业学校,萍乡市武功山中等专业学校,上栗县职 业中等专业学校,萍乡市广播电视大学职业中等专业学校,莲花 中等专业学校,萍乡市交通职业学校;萍乡技师学院,萍乡市湘东技工学校,萍乡市电瓷电气技工学校,萍乡市汽车工程技工学校。


《萍乡市2024年高中阶段

学校招生考试工作规定》的通知

(编辑:李锡念)

来源:萍乡市教育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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