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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市开展“3.15”打击制售假劣林草种苗和侵犯植物新品种权执法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24-03-19 点击数:10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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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维护健康的种苗市场秩序,有效预防制售假劣林草种苗和侵犯植物新品种权违法行为,3月14日上午,市林业局联合湘东区林业局利用乡镇赶集日,深入湘东区砚田集市开展了以“严厉打击制售假劣林草种苗和侵犯植物新品种权”为主题的宣传教育及执法检查活动。

    活动现场,工作人员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手册、现场解答群众疑问等方式,向过往群众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资料,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打击制售假劣林草种苗和保护植物新品种权的行动中来。

    宣传活动后,执法人员进入集市对市场销售苗木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向经营主体详细了解销售苗木来源、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以及“两证一签”的办理情况等,现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的部分条款进行细致讲解,让经营主体做到知法、懂法、守法,提高林业用种用苗安全。

    此次活动发放宣传手册、宣传单1000余份,通过宣传教育和现场执法,进一步增强了广大群众的林业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营造了依法治种、依法用种良好氛围。

(编辑:李锡念)

来源:国有林场和种苗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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