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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容忍 不姑息!上栗县桐木镇重拳出击 持续整治“两违”行为

发布时间:2024-01-19 点击数:1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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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整治“两违”乱象,持续推进卫片图斑整改工作,有效打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等行为。近日,桐木镇开展铁腕整治行动,对楚山村、杨坊村、莲台村等村的一批违法用地建筑实施了依法拆除。

    镇党委、政府积极行动、主动作为,组织镇打击“两违”办、应急分队及村“两违”干部,对卫星监测反馈的违法占用耕地浇筑的地坪,前期巡查发现的违建光伏发电建筑、违建附属屋等进行了依法拆除,共整治卫片图斑10余亩,拆除违法建筑200余平方米。

    违法用地、违法建筑,不仅侵占公共资源和发展空间,严重影响着镇容镇貌,更存在着巨大的安全隐患。接下来,桐木镇将始终保持对“两违”行为“零容忍”的高压态势,不断强化网格化管理和常态化巡查,加大宣传引导,坚决做到凡违必治、露头就打,在全镇范围内形成“不敢违、不能违、不想违”的浓厚氛围。

桐木镇关于打击“两违”的通告

为坚决遏制我镇各类违法占地、违规建筑突出问题,维护土地市场和城乡规划秩序,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两违”建筑是指在国有土地、集体土地(含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上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的建筑,即未经批准占用土地擅自建设和没有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定的建筑。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两违”行为,凡正在实施“两违”行为的,必须立即停止,一经发现坚决查处,绝不姑息。

二、“两违”行为涉及国家公职人员的,由相关部门将有关问题线索移送组织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严格依纪依规从严从重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凡实施“两违”建设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建筑企业,被行政机关作出处罚的,将依法列为失信行为。

三、严格遵守耕地“六个严禁”:1、严禁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2、严禁超标准建设绿色通道 ;3、严禁违规占用耕地挖湖造景;4、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扩大自然保护地;5、严禁违规占用耕地从事进行非农建设;6、严禁违法违规批地用地。

四、有关部门、村社区要加强联动,全力支持配合“两违”整治工作,对在执法中违规操作、徇私舞弊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严肃追究主要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要积极开展群防群治,落实责任,及时上报“两违”行为信息,及时制止“两违”行为。

五、在依法拆除违法建筑过程中,对妨碍、阻挠执法人员执行公务或者策划参与暴力抗法的组织和个人,司法机关将坚决依法从快从重从严查处。

六、凡是实施“两违”建设的,所辖村(社区)应第一时间发现、制止、上报给镇打击“两违”办公室,任何人员不得私自包庇。镇打击“两违”办公室要按照各自职责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第一时间查处和处置。

七、广大群众要共同维护好我镇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积极向有关部门提供“两违”线索。投诉举报电话:易13607999027、黄13507996564。

桐木镇打击“两违”办公室

(编辑:李锡念)

来源:镇打击“两违”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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