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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麻将摔伤 场所提供者需承担责任吗?

发布时间:2023-08-10 点击数:12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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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麻将是人们茶余饭后

打发时间的一种小娱乐

但是,

如果在打麻将的过程中发生意外

场所提供者需承担责任吗?

    近日,江西省芦溪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因打麻将摔伤而引发的侵权责任纠纷案,判决提供场所的经营者杨某承担80%的赔偿责任,原告李某自行承担20%的责任。


案情回顾

    2023年3月10日,原告李某和多位亲属入住被告杨某经营的宾馆,并在房内打麻将,由于被告提供的凳子质量不合格,导致原告在挪动凳子调整坐姿过程中不慎摔伤。事发后,原告在医院治疗共计花费14820元,并产生误工损失17000元。原告李某多次与被告协商赔偿事宜,但都未达成一致意见,故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审理

    法院审理后认为,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受法律保护。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本案中,被告疏于安全保障义务,在坐板与凳架发生松动时,没有及时发现及固定,造成消费者受伤,属未在合理范围内对其消费者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其对损害的发生存在明显过错,应承担主要赔偿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规定,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原告系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娱乐活动时,亦应该主动检查娱乐设施的安全性能,尽到安全注意义务,但其疏于检查,对造成自身的伤害也有一定的责任。结合本案事故发生的实际状况,判决原告自行承担20%的责任,被告承担80%的赔偿责任。


    棋牌室、麻将房等这些提供娱乐的场所,场所的设备是否完好、同桌牌友的身体状况等,都有潜在的不安全因素。娱乐场所的经营者作为公共场所的管理人应当尽到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一旦发生损害事件,若没有尽到相应义务,可能面临巨额赔偿,得不偿失。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编辑:李锡念)

来源:芦溪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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