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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市通报5起营商环境领域腐败和作风典型问题

发布时间:2023-04-04 点击数:9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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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市通报5起营商环境领域腐败和作风典型问题


为强化警示教育,持续推动营商环境优化升级,现5起营商环境领域腐败和作风典型问题进行通报。


市科学技术协会二级调研员吴志华违规入股企业问题。2012年4月以来,吴志华违规入股某小额贷款公司,并获利。吴志华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3年1月,吴志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指挥通信科科长欧阳自德违规从事有偿中介活动问题。2014年至2020年,欧阳自德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规向某企业介绍业务,并收取中介费15万元。2022年11月,欧阳自德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上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四级主任科员潘永禄“吃拿卡要”、违规收费问题。2016年至2021年,潘永禄任上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鸡冠山分局局长期间,违规收受相关企业所送礼品并要求某企业负责人为其支付吃喝费用;以单位名义向多家企业违规收取“管理费”“罚款”,并据为己有;向某企业违规收取“赞助费”用于单位开支等。潘永禄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2年11月,潘永禄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降级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湘东区湘东镇大江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刘守华插手工程项目建设问题。2020年5月,刘守华任大江村党总支书记期间,在大江村某项目建设中未履行工程招投标程序,直接指定某企业为项目施工方,造成不良影响。2022年10月,刘守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芦溪县芦溪镇丰泉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黄新春不作为问题。2016年,黄新春任丰泉村村委会主任期间,不正确履行职责,在丰泉村某项目建设中未按程序组织实施,也未组织验收结算,致使该项目完工后施工方无法结清工程款,造成不良影响。2022年9月,黄新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上述5起典型问题,有的违规入股企业,搞“亦官亦商”;有的违规从事有偿中介活动,干预市场经济活动;的利用行政权力“吃拿卡要”、违规收费,加重企业负担;有的违规指定工程施工方,破坏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有的在项目建设中不作为,损害企业利益。对这些问题的查处,充分体现了市委对优化营商环境的高度重视,对损害营商环境行为“零容忍”的态度,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以案为鉴、引以为戒。


通报强调,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指示批示要求,深刻认识推进营商环境优化升级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是修复净化政治生态的内在要求,不断增强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扛牢营商环境优化升级主体责任,推进各项政策要求落细落实落地。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践行“人人都是营商环境”的理念,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服务水平,真心实意为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办实事、解难题,努力做好营商环境的建设者、维护者、服务者。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营商环境优化升级,不断强化政治监督,深入开展营商环境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对突出问题,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典型问题及时通报曝光,形成震慑,为全市营商环境优化升级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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