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市政设施运维中心召开拒绝酒驾醉驾专题会议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深化党风廉政反腐工作,强化警示教育,严明纪律规矩,督促引导全局干职工遵纪守法,杜绝酒驾醉驾、违规吃喝等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11月1日,萍乡市市政设施运维中心召开党风廉政建主题会议,中心党支部书记、主任周华主持,中心全体干部职工参加。
会议传达了中共江西省委的《要求全省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杜绝酒驾醉驾》的通知精神,重点学习中共萍乡市委办公室印发的《关于深入开展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
“大家要充分认识酒驾醉驾的危害性,时刻紧绷纪法之弦,心有所畏、行有所止,从思想深处摒弃侥幸心理和特权思想,切实增强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坚定性,筑牢拒绝酒驾醉驾的思想防线。”周华说道。
会议指出,当前各地通报的党员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典型案例层出不穷,反映出少数党员干部自我约束不严、纪法意识淡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受到了党纪国法的严惩,给自己和家人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代价极其严重、教训极其深刻。全体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一定要以案为鉴,树牢强烈的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定立场,防微杜渐,遵纪守法。
会议强调,中心上下一定要高度重视,领导干部要履行好一岗双责,要结合上级文件要求深入开展自查,要强化认识、严格自律、狠抓落实。一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时刻紧绷“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根弦,坚决维护城管系统干部职工良好形象。二要养成良好生活习惯。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深刻认识酒驾醉驾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带头拒绝酒驾行为。以积极向上的生活心态,以饱满热情的精神状态,在本职工作岗位上兢兢业业。三要严守纪律规矩底线。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带头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政务处分法和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国法,带头拒绝酒后驾车,违规接受宴请等违纪违法行为,做到对社会负责、对组织负责、对家人负责、对自己负责,真正把杜绝酒驾醉驾作为长期的自觉行动,传播正能量,模范带头遵规守纪良好形象,共同营造文明健康生活的新风尚。(编辑:黄淼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