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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经开区发布禁火令!全市范围内禁止这些行为

发布时间:2022-09-19 点击数:10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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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市人民政府关于林区禁火令通告

    近日,萍乡市人民政府发布《禁火令》。鉴于近期全市持续干旱少雨,森林防火形势异常严峻,森林火险等级偏高。为防止森林火灾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萍乡市人民政府决定,从2022年9月12日起,全市提前进入森林高火险期。

    《禁火令》规定:禁火时间:自2022年9月12日起至2023年4月30日止。禁火区域:全市森林、林木、林地及距林缘 100 米范围以内区域。禁止行为:禁止烧荒、烧稻草、烧田埂、烧火土灰、烧香烛冥币、燃放烟花爆竹、林间吸烟、野炊、烧火取暖、火把照明、玩火狩猎、烧山造林、放篝火、放孔明灯和其他野外用火(炼山造林的按程序报批)。

    《禁火令》指出,凡违反本禁令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全市广大干部群众要积极参与森林防火,自觉遵守森林防火规定,发现违规用火和森林火灾,立即拨打森林防灭火举报电话。举报电话:0799-6780110(萍乡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编辑:李锡念)

来源:萍乡经开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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