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文章中心>法治
动态 教育 法治 舆情 房产 视频直播 乡村振兴 公告 领导信息 今日头条

八旬老人违规野外用火,罚款200元!

发布时间:2022-10-31 点击数:9770

        10月25日中午13时许,新泉乡综合行政执法队值班人员在森林防火日常巡查中,发现檀树下村羊路上组一八旬老人违规野外用火。


        随即,执法人员和新泉派出所民警对罗某做了询问笔录。该事件系罗某在自家菜园焚烧杂草引起的违规用火行为,虽未引发山火,但其行为违反了《江西省森林防火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构成擅自野外用火行为。罗某被处以教育警告及200元罚款。

 

       当事人罗某也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行为,表示愿意接受处罚。由于罗某年龄偏大,由其儿子签订了监护人承诺保证书。(编辑:李锡念


来源:萍乡城事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