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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户调查!上栗镇绿塘村被选中

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市级综合试点工作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农业普查条例》的规定,国务院定于2026年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是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新征程上开展的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为检验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方案的科学性和可行性,积累普查组织实施工作经验,经研究决定,我市在安源镇石板村、腊市镇庙岭村、良坊镇冲头黎族村、上栗镇绿塘村

2026-01-15
最新公告!2026、2027年换房,免个人所得税

     日前,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关于延续实施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      《公告》明确自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全文如下:     &

2026-01-15
萍乡最低工资标准公布!

     1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官网公布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最低工资标准情况(截至2026年1月1日)。 什么是最低工资标准?      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所称正常劳动,是指劳动者按依法签订的劳动

2026-01-14
事关年休假,最新回应

近日 人社部在微信公众号发文回应 “入职新单位当年,能休年休假吗?” 这一问题 文内对大家关心的 一些年休假问题 进行了回复 ↓↓ 想休年假 必须在同一单位工作满1年吗?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规定: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

2026-01-13
江西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等四部门关于做好“一次认证、互认共享”切实解决群众重复认证问题的通知

江西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江西省民政厅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一次认证、互认共享”切实解决群众重复认证问题的通知 赣政务字〔2025〕17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数字技术优势,切实解决群众在办理高龄津贴认证、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认证

2026-01-12
义诊预告|1月21日,南昌市生殖医院专家团队(江西中医药大学附属生殖医院)将到萍乡市妇幼保健院开展义诊活动,赶紧预约起来吧!

     为促进医疗健康资源优化整合,1月21日,南昌市生殖医院专家团队(江西中医药大学附属生殖医院)将来萍乡市妇幼保健院开展义诊活动。届时,专家团队将为广大市民朋友提供现场咨询、问诊、诊疗建议、健康知识普及等服务,欢迎有需要的市民朋友们前来参加。 义诊时间 2026年1月21日 (周三) 上午9:00-12:00 义诊地点 萍乡市妇幼保健院门诊5楼生殖科 诊疗

2026-01-12
最高42200元!这项补贴标准出炉→

注意啦注意啦~ 省农业农村厅印发 《江西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 “优机优补”“有进有出”工作实施方案》 一起来看看吧~ 围绕我省地理环境、产业特点和农机化发展基础,进一步完善我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突出以用促研发、以用促制造、以用促转化,坚持为农服务、增产增收,坚持分区分类、稳步推进,建立健全有力有效的“优机优补”“有进有出”工作机制,集中资源支持生产急需、群众欢迎、性能可靠、技术

2026-01-12
官方公告:刘亚萍同志,长期失联、未到岗履职,被解聘

     甘肃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近日在《甘肃经济日报》发布公告:      刘亚萍同志(甘肃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职工),现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内容公告于你:刘亚萍同志,本公司多次尝试与你取得联系,均未获得有效回应。鉴于你长期失联且未到岗履职的客观事实,已严重影响本公司正常用工管理秩序。经本公司研究决定,自2026年

2026-01-12
曝光典型案例!涉及萍乡6个小区

关于“整治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公共收益等问题”第三批典型案例的公告 根据“整治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公共收益等问题”具体实事工作部署,现将第三批典型案例公告如下。01安源区优山美域小区存在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问题 物业服务企业已收取业主装修垃圾清运费,但未及时履行清运职责,导致大量装修垃圾堆放在地下停车场内。安源区住建局已对该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并限期整改。目前该问题正在整改中

2026-01-10
通 告

上栗县消防救援大队关于主动申报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江西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等法律规定,现启动2026年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调整界定工作,请各单位参考界定标准认真自评申报,并按照现行消防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强化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2026-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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