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溪法院成功调解守住老年人的钱袋子,陷入“投资理财”高回报陷阱
发布时间:2022-05-07 点击数:9307
以高额返现为噱头,利用投资互联网虚拟经济项目引诱老年人用养老钱进行投资...近日,王某向江西省芦溪县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张某返还投资款15560元。
被告张某于2015年开始,与湖南某企业以互联网虚拟经济模式一起合作开展有关项目,并在芦溪某小区开设工作室,大肆宣扬招揽顾客买单。顾客每单需交现金1000元,这样每月可产生积分300分,然后再到公司将300积分兑换成现金,到一定时间会将1000元返还,买单越多,可以得到的积分就越多,能兑换的现金也越多。
原告王某诉称,自己是耳聋残疾人,老伴也卧病在床,投资款是自己的养老钱,自己的防范意识不够强,当知道自己被欺骗后,曾经上门催讨,张某拒不退还,甚至多次遭到张某打骂,催讨未果,无奈将张某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因该案事关老年人的“钱袋子”,法官立即了解案情,并在排除涉刑事犯罪的可能性后,组织双方进行诉前调解。张某声称:“之前确实是在工作室工作,不是我个人收了王某的钱,现在工作室也倒闭了,负责人也找不到了,这个钱不应该由我支付。”王某表示自己给了张某1万多元,张某写了一张收款条。法官审查了证据并对双方当事人询问,确认张某以高于银行存款利息的方式来引诱老年残疾人进行投资,属于典型的民事欺诈。张某理屈词穷,当场表示愿意退还款项,王某亦接受了张某的调解意见。
随着老年人金融消费不断升级,老年人防范意识薄弱,容易陷入“投资养老”等骗局,建议老年人群体在日常生活中要加强防范意识,勿轻易泄露个人信息,勿轻信推销,遇到无法辨别真伪的情况及时向家人或者有关部门求助,同时记得保存转账记录、收据、对方身份信息等客观证据。
后续芦溪法院将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普及养老诈骗的各种“套路”手法,帮助老年人提高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同时会加大力度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守护老年人的“钱袋子”。
来源:芦溪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