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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多次遭受丈夫家暴 法院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

发布时间:2022-03-09 点击数:98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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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核发了2022年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禁止刘先生对妻子潘女士实施家暴,禁止刘先生殴打、威胁、跟踪潘女士,裁定有效期为6个月。
      申请人潘女士与被申请人刘先生为夫妻关系。共同生活期间,因感情不和,刘先生经常与潘女士发生冲突。2021年3月至12月,刘先生多次殴打潘女士,致使潘女士身体多处受伤并报警,此外,刘先生还经常威胁、恐吓潘女士,给潘女士造成极大的精神恐惧。为确保人身安全,潘女士向法院提交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并提交了身体受伤照片、伤情鉴定报告以及派出所出具的受案回执等证据,请求法院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
     法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潘女士陈述被申请人刘先生对其实施家暴,情节明晰、符合逻辑,且提供了接处警登记表、病历本、鉴定文书等佐证,足以证明申请人潘女士面临家庭暴力的危险,符合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法定条件,遂依法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

    裁定作出后,法院依法向申请人潘女士、被申请人刘先生送达,并告知被申请人刘先生违反禁令的法律后果。同时为保障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切实履行,还将裁定书送达至潘女士、刘先生所在的社区居委会及所属派出所,相关单位均表示会予以配合。

(编辑:李锡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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