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回审判进村委,多方助力促调解
近日,江西省上栗县法院家事法庭进行了一场特殊的庭审。李先生(化名)和周女士(化名)结婚十多年,生育一双儿女,共同生活中虽偶有为家庭琐事发生争吵的情况,但是夫妻感情一直较好,周女士在家相夫教子,李先生则在外挣钱养家,一家人其乐融融。今年7月份的一天,周女士收到一条陌生短信,声称李先生在外与她人有不正当关系,起初周女士都不相信这条短信,可是接连几天都收到同一个电话号码发过来的类似短信,周女士便起了疑心,拿了李先生的手机查看,在周女士查看李先生手机时,李先生将手机抢回,并向周女士解释说自己根本没有做过这样的事情,双方为此事发生争吵,争执中,周女士将李先生的手机摔坏。
在之后的共同生活中,双方均因此事产生隔阂,周女士一气之下搬回娘家居住。几次与周女士沟通未果,张先生认为周女士对其缺乏夫妻之间必要的信任,没有信任,双方的感情很难维持,遂一纸诉状诉至法院,要求与周女士离婚。
家事法庭接到该案后,经向李先生询问了解,得知双方系在冲动下做出的决定,认为双方还是有和好的可能。在诉前调解阶段,家事法庭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及面对面与双方进行调解,但均未果,于是该案进入开庭审理阶段。在送达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时,因周女士并未居住在其娘家,也未与娘家人沟通过双方之间的矛盾,其家人表示不代收法律文书,导致开庭传票等无法送达给周女士。承办法官与周女士所在村委取得联系,在村委的协助下,周女士的家人与周女士取得联系,并将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送达给了周女士,开庭前周女士表示其不愿意到法庭应诉,双方冷静了这么多天,很多事情也想开了,如果李先生坚持要离婚,双方可以协商,但毕竟双方夫妻十多年,不希望最终双方是通过对簿公堂来解决家庭矛盾,能够好聚好散。承办法官结合我院“进网格办实事”活动,在村委的配合下,决定将法庭搬到村委会,进行巡回审理,根据法律规定,离婚案件应进行调解,于是在双方当事人的同意下,承办法官邀请村委会妇女主任参与案件的调解工作。经过妇女主任的调解及法官释法明理,最终李先生与周女士消除隔阂,握手言和,李先生当场提出撤诉申请。
来源:上栗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