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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全国表彰!萍乡一集体上榜!

发布时间:2021-12-13 点击数:95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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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0日“全国市场监管卫士”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示“全国市场监管卫士”集体和个人拟表彰对象其中萍乡市市场监督管理执法稽查局入选“全国市场监管卫士”集体名单

萍乡市市场监督管理执法稽查局始终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理念,着力打造政治过硬、业务精湛、敢于担当、秉公执法的执法队伍。近年来,该局查处各类违反市场监管法律法规案件423件,为广大人民群众及各类市场主体挽回损失和减轻负担近亿元,实现了案件零败诉、执法零投诉、人员零违纪的工作目标,取得了良好的执法效果和社会效果,得到了群众的高度赞誉。

关于对“全国市场监管卫士”集体和个人拟表彰对象进行公示的公告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全国市场监管卫士”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国市监质监发〔2021〕57号),经全国各级市场监管部门逐级推荐评选,“全国市场监管卫士”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研究,拟表彰“全国市场监管卫士”集体98个(附件1)、“全国市场监管卫士”个人197名(附件2),现予以公示。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就拟表彰对象进行全国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2月10日至12月16日。

公示期内,如对公示的拟表彰对象有异议,可以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向“全国市场监管卫士”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情况(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全国市场监管卫士”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方式:

电话:010-82260061、82260423

传真:010-82260389

电子邮箱:liuchao@samr.gov.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

邮政编码:100088

“全国市场监管卫士”评选表彰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10日

编辑:李锡念

来源:萍乡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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