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字号”荣誉!芦溪司法所副所长廖超荣获“全国司法所模范个人”称号,全市仅2人
发布时间:2021-12-02 点击数:9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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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司法部表彰了一批“全国模范司法所”和“全国司法所模范个人”。芦溪司法所副所长廖超荣获“全国司法所模范个人”称号全市荣获该项表彰的仅有2人!
作为基层司法人,廖超坚守初心使命,用心用情做好司法调解工作,“群众贴心人,用心用情解民忧”是群众对他的评价。
廖超,男,现任芦溪司法所副所长、芦溪县人民调解专家、萍乡市人民调解专家库成员。六年来,他深入到村(居)、征地拆迁现场、重大工程等基层一线排查调处纠纷,通过他耐心细致疏导,讲法律、摆事实,讲道理,先后成功调解各类矛盾纠纷300余件,调解成功率为98%,协议金额近3000余万元。六年来,廖超所在的辖区“两类人员”重新犯罪率远低于全省水平。有效地促进了全镇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由于廖超在基层司法工作中,恪尽职守,履职尽责,开拓创新、热情服务,始终以饱满的政治热情和工作热情高质量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多次被评为年度先进个人及“优秀共产党员”。
(编辑:李锡念)
来源:芦溪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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