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冻结公司基本账户助力案件快速执结
发布时间:2021-11-22 点击数:10580
近日,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 2017年4月,江西某机械公司与戴某因急需资金周转便向胡某出具借条借款40万元并约定利息。借款到期后经胡某多次催讨,江西某机械公司与戴某仅向胡某偿还借款本金10万元,剩余本金及利息一直未予支付。胡某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遂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江西某机械公司与戴某偿还胡某借款本金30万元及相应利息,判决生效后,江西某机械公司与戴某未按判决书履行,胡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江西某机械公司与戴某送达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相关法律文书,被执行人收到通知书后,未按通知书规定时间履行。在执行查控过程中,执行法官依法对被执行人江西某机械公司名下基本账户进行冻结,并告知其若在不履行本案义务,法院将进一步采取强制措施。被执行人江西某机械公司收到冻结裁定后,忙至法院遂将执行标的款付至法院执行款专用账户,该案执结。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