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创建】注意!即日起,上栗将从严整治无牌摩托车、电动车!
关于开展无牌摩托车、超标电动车(含三轮、四轮)、电动自行车集中整治的通告
为建设高质量全国文明城市,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巩固全县摩托车、电动车交通秩序专项整治成果。结合上栗辖区实际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县开展无牌摩托车、超标电动车(含三轮、四轮)、电动自行车集中整治,现通告如下:
一、宣传引导阶段
2021年11月2日至2021年11月30日;即日起至11月30日前,请广大摩托车、电动车、电动自行车所有人携带车辆合法手续到交警部门登记上牌;对于不符合上牌手续的车辆所有人请主动到回收/报废企业办理车辆报废手续。
二、严查严管阶段
2021年12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三、集中整治重点
整治区域:县城区主次干道、人行道、背街小巷、商业大街、农贸市场、车站、广场、公园,乡镇集镇所在地等区域。
自12月1日开始,公安交警对于在道路行驶或停放于整治区域的无牌车辆,一经发现依法暂扣或依法拖移扣留至暂扣点,法定公告期后统一报废处理;涉嫌盗抢嫌疑的,移交公安治安部门依法处理。
共同维护安全畅通的交通秩序是我们每个公民的责任和义务。请广大摩托车、电动车驾驶人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自觉服从执法人员指挥和管理。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公安机关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依法进行处罚;对妨碍、抗拒执法的,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从严从重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上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1年11月1日
(编辑:李锡念)
来源:上栗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