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7年的女儿并非亲生骨肉!上栗一男子将妻子告上法庭
发布时间:2021-10-28 点击数:10215
近日,江西省上栗县法院家事法庭顺利调解一起因亲子关系引发的抚养费纠纷。抚养7年的女儿并非自己亲生骨肉,作了DNA检测得知真相后,原告李某(化名)起诉被告陈某(化名),要求被告返还七年抚养费以及赔偿精神抚慰金共计50000元,并且要求陈某赔礼道歉。
承办法官考虑到为了保护为未年人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决定进行庭前调解,法官首先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角度对陈某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经过长达一个多小时的调解,法官发现孩子虽然不是李某亲生的,但能感受到李某对女儿已产生深厚的父女之情,于是趁热打铁劝说李某,希望他能考虑到女儿日后跟着陈某生活的不易,适当作出让步,同时让陈某对自己的行为进行深刻反思。最后,双方秉持着互谅互让的原则,为了日后各自的生活以及小孩的身心健康发展,自愿达成协议,由被告陈某补偿原告李某5万元,并让被告当面进行赔礼道歉,李某也对陈某进行了谅解。本案最终调解结案。
来源:上栗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