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民工没拿到工资还被拉黑?追讨无门诉至法院获支持
发布时间:2021-10-12 点击数:8947
农民工为他人种植蔬菜追讨劳务报酬吃闭门羹,无奈之下诉至法院。近日,江西省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劳务合同纠纷。
2019年5月,甘某雇请邱某到其蔬菜产业基地从事蔬菜种植工作,双方约定每日工资100元,邱某共计工作83天。工期结束后,甘某向邱某出具欠条,载明欠工资8300元,并承诺两个月后付清。后甘某以各种理由拒付且将邱某电话拉黑,躲避不见,邱某无奈只能将甘某诉至法院。
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系劳务合同纠纷。原告邱某为被告甘某提供劳务后,甘某应按约支付相应劳务工资。双方以欠条的方式对工资进行结算后,被告甘某未按结算金额付款构成违约。遂判决被告甘某支付原告邱某劳务报酬8300元。
来源:湘东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