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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市2026年第三期
社会培训评价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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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赣人社函〔2025〕60号文件,萍乡人才集团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责任公司获批为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社会培训评价组织,现面向社会发布2026年第三期开展社会培训评价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公告。
一、认定机构和时间安排
萍乡人才集团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责任公司
二、报名相关要求
(一)报名时间:2026年9月11日—9月16日。
(二)报名方式:纸质材料现场报名提交或邮寄,电子材料现场提交或邮箱提交(地址: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建设中路2号萍乡人才集团职业技能培训学校,pxrcjtpx@163.com)。
(三)报名条件:考生需按照最新版《国家职业标准编制技术规程》和相应职业(工种)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相关要求报名。
1.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3年。
(3)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或中等及以上职业院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2.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0年。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4年。
(3)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4)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5)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取得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6)取得经评估论证的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3.报名须提供的材料:
(1)个人申报:(注意: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需要同时提交)
①纸质材料:
1)江西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个人申请表(附件1);
2)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3)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人员花名册(附件2);
4)学历证明复印件;工作年限证明(附件3)(社会人员提交);
5)承诺书(附件4)。
②电子材料:
1)应届毕业生提交【一寸照片(白底、彩色)、学历学籍证明(例如:学籍表、学信网备案表等)】
图片命名规则:姓名-身份证号-材料类型
图片命名示例:张三-360121200010101234-一寸照片、张三-360121200010101234-学籍表
图片格式:jpg、png格式
图片大小:每张最大500kb
2)社会人员提交【一寸照片(白底、彩色)、工作证明(央企除外)、学历证明】。备注:学历为大专及以上则提交【学信网备案表】,学历为中专及以下则提交对应毕业证书等材料到【其他佐证材料】
图片命名规则:姓名-身份证号-材料类型、
图片命名示例:张三-360121200010101234-一寸照片、张三-360121200010101234-学信网备案表、张三-360121200010101234-工作证明、张三-360121200010101234-其他佐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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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大小:每张最大500kb
(2)培训机构申报:
①纸质材料:
1)培训班开班申请(批复)复印件;
2)江西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个人申请表(附件1);
3)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人员花名册(附件2);
4)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5)学历证明复印件;
6)工作年限证明(附件3)或由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的职业技能培训合格证。(注:纸质材料按花名册顺序提交)
②电子材料:
1)应届毕业生提交【一寸照片(白底、彩色)、学籍表】
图片命名规则:姓名-身份证号-材料类型
图片命名示例:张三-360121200010101234-一寸照片、张三-360121200010101234-学籍表
图片格式:jpg、png格式
图片大小:每张最大500kb
2)社会人员提交【一寸照片(白底、彩色)、工作证明(央企除外)、学历证明】。备注:学历为大专及以上则提交【学信网备案表】,学历为中专及以下则提交对应毕业证书等材料到【其他佐证材料】。
图片命名规则:姓名-身份证号-材料类型
图片命名示例:张三-360121200010101234-一寸照片、张三-360121200010101234-学信网备案表、张三-360121200010101234-工作证明、张三-360121200010101234-其他佐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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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资格审查
认定机构将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新颁布的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对报名人员信息进行审核,报名人员信息不符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申报条件的将不予进行技能认定,并将资格审查结果公示在萍乡人才集团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资格审查通过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逾期未完成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报名成功后,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认定考试的,考试费不予退还。
四、认定结果及复核
(一)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成绩在考试结束后3—5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示3天,考生对认定成绩有疑问的,在成绩对外公示期间,可向评价机构申请成绩复核;也可向萍乡人才集团纪检监察室反映,联系电话:0799-6310069。
(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成绩完成社会公示后,考生成绩将在技能人才评价备案服务平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平台公示期满后自动生成证书编号,由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向省级主管部门提交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办理申请。待证书信息可在人社部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查询核实后,为成绩合格的认定人员核发电子证书。
准考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证书下载网址:https://zwfw.rst.jiangxi.gov.cn/jxjycyfw/skill/index.html#/
五、投诉举报电话
萍乡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0799-6234598
六、联系方式
罗老师:0799-6771299
邮 箱:pxrcjtpx@163.com
附件:
1.江西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个人申请表;
2.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人员花名册;
3.工作年限证明;
4.承诺书。
(附件二维码)
萍乡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2026年9月11日
编辑:李锡念
来源:萍乡市就业之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