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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优化调整湘东城区货车禁限行管理措施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6-04-09 点击数:11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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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公安部关于货车城市通行管理的工作要求,推动中心城区货车通行管理规范化、精细化、便利化,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降低物流运输成本,服务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结合湘东城区交通实际,现就优化调整货车禁限行管理措施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限行管理的车辆类型、区域及时段
(一)禁限行车辆类型
1.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
2.环保未达标车辆。
3.中型(含)以上载货汽车、专项作业车、轮式自行机械、低速载货汽车、变型拖拉机。
注:整车长度不超过 6 米、宽度不超过 2.2 米、高度不超过 2.8 米的中型厢式货车与轻型货车(以上 2 类均含新能源车型),在萍乡市湘东区道路不限制通行(个别桥梁、高架道路因承载能力不足除外)。
(二)禁限行区域
滨江北路、滨江东路、滨江南路、河州大道、河州大桥、锦绣路、赣西大道、行政路、泉湖南路、云程路、新村路、建设路、湘泉东路、湘泉西路、和泉巷、峡山口东路、峡山口西路、四通路、砚田路、博升北路、钢城路(博升北路至桥南路)、桥南路(大江边桥至湘东大桥段),涵盖湘东区核心城区管控范围。
(三)禁限行时段
1.上述禁限行区域,每日 7:00-22:00 禁止禁限行车辆驶入。
2.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在禁限区域实行 24 小时禁行,确需在中心城区通行的,按萍乡市危化品运输车辆专项管控要求办理通行手续并沿指定路线行驶。


二、特殊通行管理
(一)因生产生活需要,确需在禁限行时段、路段临时通行的物流、配送、鲜活农产品、油料运送、工程施工等车辆,可向萍乡交警微信公众号网上办理临时通行证,按指定时间、线路通行;也可通过 “交管 12123” APP 一站式申领货车电子通行码(萍乡市域范围内一码通用);需长期进入禁限行区域通行的,可向萍乡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湘东大队秩序管理中队提交相关申请资料(申请书、驾驶证、行驶证、保险单复印件、车辆照片等),经审批后按指定时间、线路通行。咨询电话:0799-3445122、12123。
(二)居住在禁限行区域内的居民自有货运车辆,可通过萍乡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湘东大队秩序管理中队提交社区居委会相关证明,办理通行证后按指定时间、线路通行。
(三)需进入禁限行区域到机动车检测站检测,或临时运送货物的货运车辆,可向萍乡交警微信公众号网上办理临时通行证,按指定时间、线路通行;也可通过 “交管 12123” APP 一站式申领货车电子通行码(萍乡市域范围内一码通用)。
(四)军队、公安、消防救援、医疗急救、工程救险等车辆在执行紧急任务期间,不受本通告禁限行规定限制;城市公共管理部门的道路养护车、洒水车、清扫车等作业车辆在正常作业期间,不受本通告禁限行规定限制。


三、附则
(一)本通告自 2026 年 4 月 25日起施行;此前萍乡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湘东大队发布的湘东城区货车禁限行相关规定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二)对违反本通告禁限行规定的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江西省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按 “违反禁令标志” 依法予以处罚。
(三)本通告由萍乡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湘东大队负责解释,业务咨询电话:0799-3445122、12123。


萍乡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湘东大队
2026年4月8日

附件:

1、萍乡市湘东区货车禁限行区域示意图;

图片1.png

2、12123货车电子通行码申领指南。

图片2.png


(编辑:李锡念)

来源:萍乡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湘东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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