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联动调整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3-28 点击数:11506
关于联动调整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公告
根据《萍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联动调整我市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萍发改价格字〔2026〕83号)有关内容,自2026年4月1日起:
1.联动下调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下调额度为0.01元/立方米,联动下调后的第一、二、三档居民用气终端销售价格分别为3.17元/立方米、3.48元/立方米、4.12元/立方米。
2.联动下调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最高销售价格。统一联动下调0.08元/立方米,即我县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最高销售价格调整为3.95元/立方米,下浮不限。
有关要求:
1.对学校、养老福利机构等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暂不实行阶梯气价,气价调整为3.33元/立方米。
2.对民政部门确认的低保人员等社会困难群体,仍享受原有的优惠政策,即家庭用气量每户每月20立方米(含)以内,每立方米在第一档气价3.17元/立方米的基础上优惠0.3元,即2.87元/立方米。
3.价格调整后,如遇到国家政策和上游供气价格发生变化,则根据联动机制进行相应调整。
芦溪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3月27日
(编辑:李锡念)
来源:县发改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