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以黑茶为媒介进行投资活动的风险提示
关于以黑茶为媒介进行投资活动的风险提示
广大市民朋友:
近期接到群众举报,我区有个别人员以销售外省某知名黑茶为幌子,通过亲友推介、网络传播,引导群众在外省某公司网络商城实名注册会员,缴纳2.8万元购买黑茶并激活直销员资格,以发展下线获取层级返利;还可一次性缴纳19.6万元购买顶级资质,依托团队发展下线获利。为维护市场秩序,守护群众合法权益,现将有关风险提示如下:
一、涉嫌违规直销。该黑茶相关经营主体未在江西省取得直销许可资质,江西省并非其合法直销区域,以缴纳费用获取直销员资格、靠发展下线获取报酬的模式,不属于合法直销。
二、涉嫌虚假宣传。黑茶属于普通食品,依法不得宣称具有保健功能、疾病预防或治疗功效。凡是以口头、微信群、宣传册、直播间等方式,明示或暗示黑茶具有保健、治疗功效的,均为夸大宣传,切勿轻信。
温馨提示
1.传销活动是国家禁止的违法行为,传销不仅扰乱市场经济秩序,损害群众合法权益,而且冲击社会诚信伦理道德体系,危害社会和谐稳定。
主要表现为:“拉人头”,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获取非法利益;
骗取“入门费”,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获取非法利益;
“团队计酬”,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获取非法利益。
无论是传销的组织者、领导者,还是参与传销的人,都将依法受到法律的制裁。
2.非法集资是没有经过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
有三个核心特征:非法性、利诱性、社会性。在非法集资常见的表现形式中,借“商业之名”进行诱导的形式比较常见,就是在销售商品、提供服务、推广投资项目时,承诺给予货币、股权甚至实物回报,比如“买产品送分红”“投资项目稳赚不赔”,用商业行为掩盖非法集资的本质。
在这里提醒大家,只要是“无资质、许高息、向公众吸金”的行为,都要高度警惕。因参与非法集资受到的损失,由集资参与人自行承担,不受法律保护。对于非法集资人,会被处以集资金额20%以上1倍以下的罚款;对于非法集资协助人,也就是明知是非法集资还提供帮助的人,会被警告,并处违法所得1到3倍的罚款,同时还可能面临刑事处罚。
市民朋友们,如果你在日常生活中发现上述行为,请注意收集和保存对方营销的录音录像、宣传资料、聊天记录、转账信息等证据,携带相关资料向当地有关部门举报反映。
湘东区处非办举报受理电话:0799-3376965
湘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受理电话:0799-3435609
湘东公安分局举报受理电话:0799-3232023
湘东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3月19日
(编辑:李锡念) 来源: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