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开征集问题线索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进一步推进市场监管工作,不断拓宽问题线索收集渠道,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相关问题线索。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校园餐”问题
(1)学校食堂食品经营资质不够:承包学校食堂企业经营者资质不全、私自转包。
(2)食品原料采购:供应商无资质,如无食品经营许可证;采购“三无”食品原料、过期食品原料、农残或兽残超标的原材料。
(3)食品加工制作环节:生熟不分,交叉污染风险;品价不对称,菜品价格高,营养搭配不合理,食材质量不高。
(4)食堂环境卫生与设施设备:“三防”设施不完善,清洗消毒设施运行不正常,冷藏冷冻设备温度异常。
(5)食品安全制度落实:食堂从业人员无健康证明上岗,未严格执行食品留样、进货索证索票制度。
(二)售假劣肉制品、农村假冒伪劣食品问题
(1)食品生产经营者未按规定索取查验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和进口肉类产品入境货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的;
(2)使用或销售来源不明、未经检验检疫、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畜禽产品的;
(3)生产经营添加非食用物质、兽药残留、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回收食品再加工的肉类产品的;
(4)制售假冒食品(使用不真实的厂名、厂址、商标、产品名称、产品标识等信息)的;
(5)制售侵权“山寨”食品(食品包装标识、文字图案等模仿其他品牌食品,误导消费者)的;
(6)制售食品假货(假羊肉、假牛肉等涉及食品欺诈的行为)的;
(7)制售“三无”食品(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生产许可),劣质食品(以次充好、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等)的;
(8)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及非法添加(在食品中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滥用食品添加剂)的。
(三)居民水电气计量不准确、收费不规范问题
(1)安装使用未强制检定民用“三表”、利用民用“三表”计量作弊、远程操控改变民用“三表”计量、抄表周期混乱、违规估抄、错抄等计量违法问题;
(2)供水、供电、供气领域的自立项目、自定标准收取费用等价格违法问题。
(四)涉企行政执法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问题
(1)行政检查中执法主体不具备资质,同一事项重复检查、多头检查,执法人员参加被检查对象提供的宴请、娱乐、旅游等增加企业负担等问题;
(2)行政处罚中威胁诱导认罚,未按规定保障企业的陈述申辩权,未充分听取企业的意见,甚至因陈述申辩加重处罚,以罚代管、小过重罚、“开口大、处罚小”,违反管辖规定异地执法或趋利性执法等问题;
(3)行政强制中未履行查封扣押手续,没有通知企业到场见证,超期未解除扣押,未妥善保管查封扣押物品等问题。
二、举报途径
举报人可通过12315热线、12315互联网平台及微信小程序、来访、来信、来电等渠道进行举报,其中信件请注明“问题线索举报”字样。
举报邮箱:slxsyjj@163.com
“校园餐”问题、售假劣肉制品、农村假冒伪劣食品问题举报热线:0799-3868059(工作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
居民水电气收费不规范问题举报热线:0799-3868355(工作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
居民水电气计量不准确问题举报热线:0799-3868028(工作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
涉企行政执法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问题举报热线:0799-3868302(工作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
举报地址:上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上栗镇平安北路63号)。
三、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四、其他事项
1.为确保举报信息不发生遗漏,请在反映问题时尽量通过12315平台或书面信件形式详细说明有关情况,尽量提供包含涉及问题的人员、事项、时间、地点等有关信息,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2.提倡实名举报,举报人举报的事项应当客观真实,并对举报事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构、夸大、捏造事实,严禁借举报名义对他人诬告、陷害。
3.对征集到的问题线索,我局将认真核实、依法查办,并对举报信息严格保密,确保举报人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上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10日
(编辑:李锡念)
来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