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公职人员禁燃烟花爆竹倡议书
发布时间:2025-01-15 点击数:12122
全市公职人员禁燃烟花爆竹倡议书
为认真贯彻落实《萍乡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市中心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有关要求,切实维护城区空气质量,保障公共安全,着力营造文明、和谐的生活环境,特向全市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发出如下倡议:
一、以身作则,带头做禁燃烟花爆竹的践行者。各级机关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严格遵守《管理条例》,严禁在禁燃区内燃放烟花爆竹,大力弘扬文明、低碳、绿色、环保的生活新风尚,以自身的模范行为促进禁放工作的扎实推进。
二、遵规守法,带头做禁燃烟花爆竹的监督者。充分认识禁放烟花爆竹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发挥主人翁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劝导、监督他人不在禁燃区内燃放烟花爆竹,积极举报违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加强本单位、本部门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的宣传告知和监督管理。
三、主动引导,带头做禁燃烟花爆竹的宣传者。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自觉主动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宣传教育工作,教育引导亲属、朋友及周边群众遵守规定,劝导家人、邻里和亲友响应倡议,使禁燃禁放规定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从“关键小事”做起,从现在做起,遵守规定、倡导新风,为城市的天更蓝、空气更清新、环境更优美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编辑:李锡念)
来源:萍乡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