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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青年 355个见习岗位!欲报从速

发布时间:2025-01-10 点击数:9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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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萍乡市就业之家发布

《2025年萍乡市青年人才企业

见习招募公告

详情如下

点击链接了解详情:2025年萍乡市青年人才企业见习招募公告

为帮助青年人才增加社会实践经验、提升就业能力、促进尽快实现就业,市人社局、市委人才办、市国资委、市工商联、团市委、市人才集团决定联合开展2025年“遇见优企,习得成长”青年人才企业见习专项行动,现将部分国有企业和优质民营企业提供的355个就业见习岗位(其中国企144个、优质民企211个),以及招募有关事项予以公告。


一、人员范围和条件要求

(一)人员范围

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

离校2年内未就业,是指毕业证书记录的签发时间至参加就业见习并签订协议之日2年内;

16-24 岁失业青年,是指按本人身份证注明的出生日期至就业见习协议签订之日,年龄满16 周岁至24周岁。

(二)条件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思想积极,政治立场坚定;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未受任何处分;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见习待遇

1.见习单位提供3-12个月的见习期,并对见习人员按月发放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基本生活费,其中由所在地人社部门给予不超过12个月、最低工资标准80%的就业见习政策补贴,超出部分由就业见习单位承担(市本级、安源区、湘东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最低工资标准为1870元/月,芦溪县、上栗县、莲花县、武功山风景名胜区最低工资标准为1740元/月);所在见习单位负责购买不低于100元/人的见习综合保险费(即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同一见习人员只能享受一次就业见习补贴政策;见习单位原则上为见习生提供午餐。

2.见习人员见习期未满提前离岗的,当月见习15个工作日及以上,生活费按整月发放,15个工作日以内的不予发放。

3.就业见习不属于正式招聘,不建立劳动关系,不缴纳社会保险。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见习期满后可按规定参照应届毕业生享受有关政策。

4.见习期满后,用人单位根据见习生的工作表现出具见习鉴定,由见习生自行保管。见习时间少于6个月的,不提供见习鉴定。


三、报名事项

1.具体岗位详见附件《2025年萍乡市就业见习单位岗位信息表》,岗位信息表将作在线动态更新,及时下架招满的岗位。

2.有意愿的青年可根据岗位条件和本人能力报名选择见习岗位,报名材料:《2025年萍乡市青年见习个人申报表》。另高校毕业生请准备身份证、已办理失业登记和电子就业创业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失业青年请准备身份证、办理失业登记和电子就业创业证;失业登记和就业创业证可在线上赣服通人社专区或线下各乡镇、街道就业之家(便民服务中心)办理。

3.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线上可将报名材料发送至邮箱27569593@qq.com,或线下可前往萍乡市就业之家(萍乡市安源区后埠街建设中路2号)进行现场报名。

4.2025年1月17日上午9:00将在萍乡市就业之家二楼举行线下青年人才和企业现场对接会,欢迎青年人才积极参加。

5.本次招募采取“自愿报名、双向选择”的原则,由用人单位自主组织、择优录用见习人员。

6.未被申报单位录用的人员,在征求本人同意后,将被纳入青年人才储备库,再次推荐给岗位未录满的用人单位择优选定。

7.报名期间,应保证所留个人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用人单位无法通知本人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四、咨询电话

萍乡市就业之家 0799-6234768


点击下方链接可下载2025年萍乡市就业见习个人申报表:

附件1:2025年萍乡市就业见习个人申报表.doc

扫描下方二维码可查看2025年萍乡市青年人才就业见习单位岗位公示表:

市人社局 市委人才办 市国资委

市工商联 团市委 市人才集团

2025年1月

(编辑:李锡念)

来源:萍乡市就业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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