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栗县长平乡公布2起烟花爆竹领域突出问题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4-11-20 点击数:12640
为深入推进全县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从严整治安全生产领域突出问题,充分发挥监管执法“打非治违”震慑作用,警示各生产企业以案为鉴、以案为戒,主动依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现将近期长平乡查处的2起烟花爆竹领域突出问题予以曝光。
案例一:上栗县某出口花炮厂违规生产作业案
基本情况:近日,安全监管部门对上栗县某某出口花炮厂开展执法检查时,发现该企业存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管理人员履职缺失。通过视频监控回放发现装黑火药车间成品未及时中转、药物清理不到位、超员作业现象,配装封一体机进料口视频监控不防爆、机芯部位卫生清理不到位等问题。
处理结果:根据《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该企业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检查人员现场责令该企业暂时停产停业,并依法依规给予行政处罚。
案例二:上栗县某花炮制造有限公司未经许可经营烟花爆竹案
基本情况:经对上栗县公安局长平乡派出所移交函进行核实发现,上栗县某某花炮制造有限公司向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个人销售鞭炮500余件,价值3.5万元。
处理结果:上述行为,违反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结合《江西省应急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适用细则》第196项第一档的规定,监管部门对该企业进行立案查处,并依法对该企业予以行政处罚。
(编辑:李锡念)
来源:平安法治办(应急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