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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市城市管理局关于门前“三包”保证金集中退付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10-14 点击数:97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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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门前三包”保证金是单位(门店)门前包卫生、包绿化(美化)、包秩序的风险责任押金,旨在通过经济手段促使责任单位或个体更好地履行“门前三包”责任,维护城市环境和秩序。萍乡市城管局2005年前收取了相关单位、个人“门前三包”保证金,2005年因机构改革,市城管局并入原市建设局(现市住建局),收取的“门前三包”保证金一同并账,部分“门前三包”保证金到期未退还。

    根据市委第一巡察组要求,需对“门前三包”保证金进行清理清退,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告事项。清理退付2005年前收取的“门前三包”保证金。

    二、受理时限。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0月18日。

    三、退还程序。未办理退付手续的单位或个人将2005年前由市城管局收取的“门前三包”保证金佐证材料交由市城管局办公室,市城管局受理后,与市住建局一同核实,核实无误后由市住建局依法依规按程序退还。

    四、受理材料。单位:“门前三包”责任状、缴款单据、支付凭证、收款账号及单位证明等。个人:“门前三包”责任状、缴款单据、收款账号、个人身份证明等。

    其他未明情况,可电话咨询。

    地址:萍乡市经开区城市大厦6号楼1529室

    联系电话:6662603

    特此公告。


萍乡市城市管理局

2024年10月14日

(编辑:李锡念)

来源:市城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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