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通报
发布时间:2024-10-11 点击数:12397
为深入推进打击自动监测数据造假行为,持续保持对弄虚作假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严打态势,现将上栗县某某建材厂篡改自动监测数据排放大气污染物案予以公布,切实警醒各生产企业,以案为鉴、以案为戒,不断增强生态环境保护企业主体责任意识。
上栗县某建材厂篡改自动监测数据
排放大气污染物案
基本情况:
2024年8月9日,萍乡市上栗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检查上栗县某某建材厂时发现该单位废气在线分析仪氧含量参数显示为18.5%,参数设置不合理,通过调查询问相关人员,发现该单位安全厂长将氧含量参数进行了篡改,以达到自动监测数据“合格”的目的,涉嫌篡改自动监测数据,违反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条第二款的规定。
处理结果:
2024年9月2日,萍乡市上栗生态环境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3】7号)第一条第七项、第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将该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启示意义:
监测数据质量是生态环境监测的“生命线”。今年来萍乡市上栗生态环境局持续开展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污染源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持续加强企业在线监控系统监管力度,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促进企业树立知法守法、诚信经营意识,引导企业健康、持续发展。
(编辑:李锡念)
来源:萍乡市上栗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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