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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冻结!李某、刘某某......萍乡这5人被通报!

发布时间:2024-08-28 点击数:9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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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5起骗提骗贷典型案例

为深入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震慑住房公积金骗提骗贷行为,引导缴存职工依法合规使用住房公积金,维护广大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中心加大治理整治力度。今年以来,查处了5起违规骗提住房公积金典型案例,现将5起典型案例集中公布如下:


李某,湘东区某乡镇职工,使用外地市小户型购房材料,于2024年1月9日骗提住房公积金135448.83 元,经调查,提取公积金后所购小户型住房不用于自住并立即卖出,其行为构成盗取公积金。目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对其作出长期冻结公积金账号处理,7月23日已发送告知函至湘东区纪委监委。


刘某某,湘东区某乡镇职工,使用外地市小户型购房材料,于2024年1月18日骗提住房公积金120000元,经调查,提取公积金后所购小户型住房不用于自住并立即卖出,其行为构成盗取公积金。目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对其作出长期冻结公积金账号处理,7月23日已发送告知函至湘东区纪委监委。


董某某,萍钢职工,使用外地市小户型购房材料,于2024年1月11日骗提住房公积金148000元,经调查,提取公积金后所购小户型住房不用于自住并立即卖出,其行为构成盗取公积金。7月19日已退回资金5万元。目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对其作出长期冻结公积金账号处理。


易某某,上栗县某单位职工,伪造婚姻信息租房提取,于2024年1月29日套取住房公积金12000元。目前,套取资金已全额退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对其作出冻结公积金账号5年处理。


黎某某,芦溪县某乡镇职工,使用外地市小户型购房材料,于2024年2月8日骗提住房公积金210000 元,经调查,提取公积金后所购小户型住房不用于自住并立即卖出,其行为构成盗取公积金。目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对其作出长期冻结公积金账号处理,7月23日已发送告知函芦溪县纪委监委。

(编辑:李锡念)

来源:萍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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