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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市城市管理局开展《萍乡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普法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24-07-26 点击数:9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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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巩固提升建筑垃圾规范化管理水平,杜绝乱堆乱放、违规倾倒垃圾的现象发生,营造良好的人居环境726日上午,萍乡城市管理局在秋收起义广场开展《萍乡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普法宣传活动,让更多市民了解城市建筑垃圾管理相关规定。

    “我们平常生产、生活中产生的建筑垃圾一定要交给经依法核准的建筑垃圾运输单位进行运输处置,不能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暂存、收运,更不能将建筑垃圾投放至有害垃圾收集容器。活动中,工作人员结合老旧房屋拆除、沿街门店装修、单元楼改造等生活实例,就居民如何收集、存放、处置建筑垃圾进行指导和知识普及。通过设置宣传台、发放资料的方式,现场解读《萍乡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的相关内容,重点讲解建筑垃圾的定义、处置许可、排放管理、运输管理、再生利用、综合治理等条例内容,让市民朋友进一步提升法治意识,积极配合建筑垃圾回收利用相关工作,共同营造干净、整洁、宜居的人居环境。此次普法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300份,接受咨询群众60人次,进一步提升了广大市民共同参与城市管理的积极性,有助于推动形成共治共建共享的城市管理格局。

    建筑垃圾法律知识宣传是引导群众规范处置各类建筑垃圾的有效途径,通过此次活动,进一步提高群众建筑垃圾分辨能力,增强群众法治意识与环保意识下一步,萍乡市城市管理局将继续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营造氛围,着力提高市民对建筑垃圾分类工作的知晓率、参与率,培养市民分类好习惯。

(编辑:李锡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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