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栗县应急管理局公布3起烟花爆竹领域典型案例
为深入推进全县烟花爆竹集中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充分发挥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打非治违”震慑作用,现将“5·31”爆炸事故涉嫌上栗县部分有证企业违法犯罪案例予以公布,以警示各生产企业、经营(批发)公司、零售单位,以案为鉴、以案为戒,切实强化安全法治意识,主动依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筑牢烟花爆竹领域安全底线。
上栗县欧瑞烟花出口有限公司涉嫌
出借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等违法违规案
基本情况
2024年6月21日,接上栗县公安局线索移送函,该企业涉嫌将安全生产许可证借给曾昭山办理《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等违法行为。经上栗县应急管理局初步核实,该企业违法情形属实,违反了《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四十条第一款,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后,不得出租、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不得将企业、生产线或者工(库)房转包、分包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其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多股东各自独立进行烟花爆竹生产活动。
处理结果
目前,已对该企业立案调查,并依法依规对该企业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查封原材料库和药物生产线。
上栗县武城出口花炮厂涉嫌
参与销售非法烟花爆竹产品案
基本情况
2024年6月21日,接上栗县公安局线索移送函,上栗县武城出口花炮厂涉嫌参与销售非法烟花爆竹产品。经上栗县应急管理局初步核实,该企业违法情形属实,违反了《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规定》第十三条第二款: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安全生产许可或者经营许可批准的范围,组织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禁止在许可证载明的场所外从事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储存活动,禁止许可证过期继续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禁止销售超标、违禁烟花爆竹产品或者非法烟花爆竹产品。
处理结果
目前,已对该企业立案调查,并依法依规对该企业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查封原材料库和药物生产线。
上栗县星光玩具制造有限公司
涉嫌参与销售非法烟花爆竹产品案
基本情况
2024年6月21日,接上栗县公安局线索移送函,上栗县星光玩具制造有限公司存在管理漏洞,涉嫌参与销售非法烟花爆竹产品。经上栗县应急管理局初步核实,该企业违法情形属实,违反了《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规定》第十三条第二款: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安全生产许可或者经营许可批准的范围,组织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禁止在许可证载明的场所外从事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储存活动,禁止许可证过期继续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禁止销售超标、违禁烟花爆竹产品或者非法烟花爆竹产品。
处理结果
目前,已对该企业立案调查,并依法依规对该企业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查封有关库房和药物生产线。
(编辑:李锡念)
来源:县应急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