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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中小学老师减负!萍乡举报方式

发布时间:2024-06-16 点击数:9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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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江西省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十八条措施》(以下简称《减负十八条》),持续推进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切实减轻中小学教师非教育教学负担,营造良好育人环境,省教育厅现集中面向社会公布教育行政部门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广泛征集有关问题线索,受理相关举报投诉。

一、受理范围:社会事务进校园加重教师负担问题,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拆迁、招商、庆典、创建等事务强制摊派给中小学校并向教师下达指令性任务,以及社会事务进校园过程中滥用应用程序和工作群组、打卡、接龙、做题、拍照、简报等重留痕轻实效的形式主义等问题,具体范围见《若干意见》和《减负十八条》等国家和我省主动公开文件中关于统筹社会事务进校园有关内容。

二、举报方式:如发现存在以上问题,可通过举报电话或电子邮箱向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或其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举报,举报要有具体线索,并提供图片、文字表述等详实材料。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实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

三、举报电话受理时间:工作日上班时间。

还可以拨打
江西教育热线96365

(编辑:李锡念)

来源:“江西省教育厅”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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