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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这556位车主 请速到交警大队接受处理!

发布时间:2024-06-15 点击数:98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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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限期接受交通违法处理的

公  告

2020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有以下556名驾驶人(见附件)因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未在被查获后十五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八条之规定,请该批次交通违法驾驶人自本公告之日起7日内携带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等相关材料到上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接受处理。逾期不接受处理的,我大队将对交通违法行为直接裁决。

特此公告。


上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6月13日


附件:交通违法超过法定时限未处理的驾驶人名单

(编辑:李锡念)

来源:上栗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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