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文章中心>法治>带您走进民法典——继承篇

带您走进民法典——继承篇

发布时间:2023-05-24 点击数:10027
0

《美好生活 民法典相伴》

——继承篇


不孝顺母亲的小帅会丧失继承权吗?

案例

小帅自幼丧父,和母亲相依为命。母亲忙于工作,对小帅疏于管教。小帅成年后不仅对母亲不管不问,还经常打骂、虐待母亲。请问,小帅的继承权会因此而丧失吗?假如小帅改过自新,他还能重新获得继承权吗?

《民法典》条文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什么样的录像遗嘱具备法律效力?

案例

李某的母亲年近九旬,因工作繁忙李某不能经常在她身边照顾,于是李某便雇保姆小张来照顾母亲。一日,李母觉得应该安排一下自己的后事,就请小张当见证人,用手机录制了一份遗嘱。请问,这份录像遗嘱具备法律效力吗?

《民法典》条文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规定: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危急情况下怎样立遗嘱才有效?

案例

70岁的张大爷每天早上独自外出买菜。一天,张大爷在过马路时不慎被一辆快速驶过的轿车刮倒。危急情况下,张大爷担心自己如有不测,后事还没有交代。请问,在这种危急情况下,张大爷怎样立遗嘱才有效?

《民法典》条文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两份不同的遗嘱,哪份具有法律效力?

案例

赵老爷子先后立了两份内容不同的遗嘱,哪份遗嘱具有法律效力呢?

《民法典》条文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无人继承的遗产应当如何处理?

案例

戚某是一名孤儿,从小在福利院长大,因年幼时被父母抛弃对她造成了心理创伤,成年后她没有成家,一直忙于事业,也有了不少积蓄。不幸的是戚某在一次外出途中因交通意外身故,她的遗产应当如何处理呢?

《民法典》条文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条规定: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编辑:李锡念)

来源:山海关区人民检察院

在线评论
用户名: 密码: 注册新会员
    在线评论用户手册,请遵纪守法并注意语言文明...
评论内容:

验证码:
验证码

查看评论
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