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进行时】“头”等大事!守护安全、文明出行
创建进行时
为持续推动摩托车、电动车驾驶人文明交通素质提升,有效减少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为广大群众营造安全、畅通、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3月14日上午,由萍乡市公安局、萍乡市文明办主办,萍乡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承办的“文明骑乘 安全出行”萍乡市摩托车、电动车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启动仪式在秋收起义广场举行。
▲来自全市的志愿者、文明交通劝导员、外卖骑手、大学生等近200人组成了多个方阵,共同参与了现场活动。
▲活动中,相关负责人就全市摩托车、电动车“文明骑乘 安全出行”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活动进行了部署。
▲大学生、外卖骑手、志愿者代表分别进行了表态发言。
此次活动在全市各地设置了10多个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点,着重宣传摩托车、电动车的安全驾驶常识,推动驾驶员形成“有牌证、不闯灯、不超速、限两人、戴头盔、无遮棚、靠右行、不乱停”的良好驾驶习惯,整个活动将持续到2023年12月31日。
在现场,
参加活动的市民纷纷表态,
将积极响应摩托车、
电动车交通安全倡导,
做一名文明的驾驶员。
市民:
在骑电动车、摩托车的时候,每一个人都应该遵守交通法规,佩戴安全头盔是为了保护我们的生命安全,从现在做起,从每一次出行做起,文明出行,争做文明市民。
市交警支队民警 方鹂:
通过这样一个宣教活动,让电动车和摩托车驾驶员们形成文明出行、安全出行的理念,也是为了预防和减少二轮车交通事故的发生。
据悉,
湘东区、芦溪县、上栗县、莲花县
分别在各地同步开展了摩托车、
电动车宣传教育活动启动仪式。
▲“文明骑乘 安全出行”湘东分会场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活动
▲“文明骑乘 安全出行”芦溪分会场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活动
▲“文明骑乘 安全出行”上栗分会场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活动
▲“文明骑乘 安全出行”莲花分会场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活动
我市在各县区设置的
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点,
采取“五选一”的方式
对摩托车、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
进行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学习、
宣传或者体验式教育。
“五选一”内容包括:
1.现场选择以志愿者身份执勤体验,劝导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持续15 分钟以上;
2.选择抄写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3.按照工作人员提供的提纲,在抖音或微信朋友圈发表并集齐20个赞;
4.现场观看15 分钟以上交通安全警示教育视频;
5.举着交通安全标语的宣传牌接力站岗15分钟以上,并向新“接棒人”进行安全教育交接。
违法行为人在“五选一”的同时,需同时签订《我与交警有个约定》承诺书。对不愿执行“五选一”动作的,将对其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处罚。执行“五选一”动作的,可以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文明骑乘,安全出行
《萍乡市电动车管理条例》
于2023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萍乡是我们共同的家园
争创文明典范城市
人人都是参与者
让我们自觉抵制交通陋习
投身文明交通行动
养成安全出行习惯
共同营造安全、和谐、
文明有序的交通出行环境
(编辑:李锡念)
来源:萍乡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