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山镇关于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3-02-09 点击数:9193
赤山镇关于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的通告
广大村民:
从事烟花爆竹非法生产活动,具有高危险性,极易造成群死群伤的灾难性后果,且难以索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特通告如下:
一、未经许可,严禁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含拉炮、砂炮、狗尾草、足球炮、霹雷星等小产品)。
二、严禁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将房屋或其它建筑物租借给他人或单位从事非法生产、经营和储存烟花爆竹活动。
三、严禁携带烟花爆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邮寄烟花爆竹。
四、一经发现,将依法予以没收,并给于罚款、拘留等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举报非法加工、发放下手及“一条龙”等违法行为的,经查属实的给予500元-20000元奖励。
举报电话:
赤山镇应管理所:0799-3601336;13979949921(阳);
赤山派出所:0799-3601098。
我们承诺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严格保密。赤山镇人民政府将对非法生产行为坚决严厉打击,一经查获,绝不手软,任何单位及个人决不可抱侥幸心理。非法生产行为,经立案审查的,将对自已的后代入学、入党、入伍、公考等造成影啊,请广大人民群众增强安全意识、法治意识,自觉抵制,做遵纪守法好公民。
赤山镇人民政府
2023年2月8日
(编辑:李锡念)
来源:赤山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