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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春节、元宵节期间禁燃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倡议书

发布时间:2023-01-13 点击数:9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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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市民朋友们:

    你们好!

    2023年春节、元宵节即将来临,根据有关规定,我市将继续在禁燃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我市自施行《萍乡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以来,得到了广大市民的积极拥护和大力支持,禁燃工作取得了一定的实效。为进一步巩固禁燃成果,共同维护美好家园,让萍乡的天空更蔚蓝、空气更清新、环境更优美、城区更宁静,为此,我们倡议:
    一、遵规守法,从自身做起。以身作则,自觉遵守我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有关规定,主动维护城市安宁的生活环境,不违规购买、燃放烟花爆竹,不违规运输、存储、寄递、销售、携带烟花爆竹,争做文明市民、守法公民,以自己的文明行为影响和带动他人。
    二、倡导新风,从现在做起。进入新时代、崇尚新风尚,坚持“告别陋习,崇尚文明”,对违反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的行为进行劝阻并坚决制止。以电子爆竹、喜庆音乐等更安全、环保、健康的方式,代替传统的燃放烟花爆竹,大力营造文明、守法、低碳、绿色、环保的生活新风尚。
    三、宣传劝导,从身边做起。积极宣传和倡导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理念,劝导家人、邻里和亲友响应倡议,不销售、不购买、不储存、不燃放烟花爆竹,坚决抵制违法违规行为。对违反“禁燃”法规的行为,主动劝阻,积极举报,共同保护环境。
    萍乡,我们共同的美好家园,需要每一位市民来共同呵护、人人参与,我们倡导全体市民积极行动,爱护环境,让我们的家园更加美丽,让我们的社会更加平安,让我们的生活更加舒适,让我们的城市更加文明。
    附:市中心城区禁燃区域示意图,其它县区禁燃区域见其禁燃通告。


萍乡市禁止燃放烟花

爆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月12日

(编辑:李锡念)

来源:萍乡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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