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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中院五项举措促节能减排 践“双山”理念

发布时间:2022-12-19 点击数:11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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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萍乡中院按照市公节办要求,采取五项举措促节能减排,践行“两山”理念。

一是完善制度建设。制定出台《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试行)》,明确组织领导、规范处置流程,明确责任追究,填补了本院垃圾分类制度空白。

二是强化培训宣传。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倡导绿色出行,布置展板宣传节水、低碳生活等。注重总结宣传,向市公节办投稿2篇,被我院采用宣传稿件3篇。

三是加强监督考核。将节能工作纳入院部门年度目标管理考核范畴,认真贯彻执行《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节能减排管理办法(试行)》,日常勤检查通报,年度重考核评比。

四是严格设备采购。严格落实采购标准,全年采购空调、净水器等设备均为2级能耗以下产品。公共区域照明一律使用LED灯。持续扩大公务用车中新能源车辆的比重,不断完善新能源充电设施,在派遣公务车辆时优先使用新能源车辆。对行政大楼光伏改造的可行性进行了摸排,为下一步升级改造打好基础。

五是厉行禁塑限塑。在全院范围内实行禁塑,全面使用全降解垃圾袋、餐盒、水杯替代塑料制品,在万龙湾社区开展禁塑志愿服务活动。

2022年全年萍乡中院能耗同比下降21.95%。

(编辑:李锡念)

来源: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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