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萍乡:关于多名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的通报!
为进一步深化营商环境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强化警示教育,持续推动营商环境优化升级,现对我县查处的3起破坏营商环境典型问题进行通报。
1.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四级主任科员潘永禄等人利用执法监管权力吃拿卡要问题。2016年至2021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鸡冠山分局潘永禄、欧阳晃祥,两人利用手中执法监管权力的影响,向辖区内某企业收取赞助费1万元,接受辖区内某花炮制造有限公司宴请。潘永禄还以单位名义向辖区内多家企业收取管理费、罚款共计1.2万元,多次收受辖区内企业相关人员的礼品。2022年11月,潘永禄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降级处分,欧阳晃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上栗镇环保办干部刘新生违规入股参与营利性经营活动问题。2016年至2021年,刘新生违反廉洁纪律,以他人名义违规入股某娱乐会所,参与营利性经营活动。2022年11月,刘新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县中医院南院质控主任周思军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兼职取酬问题。2019年至2020年,周思军担任县中医院南院质控主任期间,违反廉洁纪律,与他人合伙成立某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并担任该公司外科体检医师,领取劳动报酬共计2.88万元。2022年11月,周思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上述3起典型问题,有的利用执法监管权力吃拿卡要,将为企业履职管理服务职责变相成为捞取个人利益的“工具”;有的违规入股或参与营利性活动,谋取经济利益;有的违规兼职取酬,破坏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这些案例暴露出我县少数党员干部仍存在纪法意识淡薄、政商交往不清等问题,不仅严重损害了政府部门的公信力、公权力,也侵害了市场主体的合法利益,与上级有关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还有差距。
通报强调,全县各级党组织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认识省委、市委、县委推进营商环境优化升级“一号改革工程”的重要意义,采取务实举措,压实责任链条,确保营商环境优化升级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各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遵守廉洁纪律,握紧戒尺,自觉规范政商交往行为,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入开展营商环境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结合“作风建设深化年”活动、公职人员不担当不作为专项治理等工作,紧盯以权谋私、吃拿卡要等违纪违法行为,不断推动构建亲而有度、清而有为的亲清政商关系,以监督“硬约束”提升营商环境“软实力”,为我县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编辑:李锡念)
来源:廉洁上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