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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荣誉!祝贺萍乡这些集体和个人

发布时间:2022-12-15 点击数:1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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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市5个集体和10名个人

荣获省委、省政府表彰


近日,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表彰江西省社会保障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我市5个集体和10名个人受到表彰,具体名单如下:


一、江西省社会保障工作先进集体

萍乡市人社局

萍乡市税务局

萍乡市安源区东大街道办事处

萍乡市湘东区财政局

上栗县人社局


二、江西省社会保障工作先进个人

陈海华         萍乡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拥军优抚科科长

韩   芳(女) 萍乡市财政局公共服务中心会计师

罗    恒        萍乡市劳动监察局局长

冯梓伦        萍乡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待遇审核科科长、办公室主任

邬艳芳(女) 萍乡市湘东区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

林   媛(女) 芦溪县财政公共服务中心副科级干部

谭慧军     莲花县人社局党组成员、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主任

易   瑶(女) 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福田镇劳动保障所所长

刘俊英(女) 上栗县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

曾雪莲(女) 萍乡武功山风景名胜区麻田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近年来,我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社会保障工作作出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持续深化制度改革,不断扩大覆盖范围,稳步提升保障水平,基本建成以社会保险为主体,包括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优抚等制度在内,功能完备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在老有所养、病有所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方面取得较好成效。目前,我市养老、工伤、失业、医疗、生育五项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124.71万人、30.18万人、16.84万人、177.95万人和16.09万人,养老、医疗保险参保率分别巩固在95%和98%以上,位居全省前列。

下一步,我市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化对做好社会保障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织密社会保障安全网,为广大人民提供更可靠、更充分的保障,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编辑:李锡念)

来源:萍乡人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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